去年10月份,山東省財政廳、省監察廳下發《山東省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方案》,要求每市確定一個縣(市、區)開展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工作。
根據方案,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的主體是試點縣的縣級政府組成部門,不含所屬事業單位。公務接待經費是指為執行國內公務接待活動所開支的住宿費、餐費等必要費用。公開的主要內容包括:試點單位制定的公務接待管理制度、經費預算、經費實際支出和經費決算。
公開試點時間從2013年10月起到2015年6月結束。2013年12月底前試點縣財政、監察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方案;2014年4月底前,試點單位向社會公開2014年度公務接待經費預算;2014年7月底前,向社會公開2014年1-6月公務接待經費實際支出明細;2015年1月底前,向社會公開2014年7-12月公務接待經費實際支出明細;2015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開2014年度公務接待經費決算。公開載體為試點單位門戶網站或其他外部媒介。2015年4月底前,省市財政、監察部門將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不按規定公開、不及時公開或隱瞞、虛報公開內容的,將在有關范圍內通報,并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