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于騰騰)僅僅因為嫌鄰居家里吵鬧,歷城區仲宮一男子竟然在凌晨2點一把火燒了人家里的倉庫。近日,犯罪嫌疑人韓某某被警方抓獲并依法刑事拘留。
4月下旬一天凌晨3時許,歷城區仲宮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仲宮鎮某村村民王某某(49歲,仲宮鎮)家中失火,一間房屋和一輛白色微型小貨車被燒毀。當晚,同村村民王某家中一間雜物間也著火,一些棉被和雜物被點燃。民警接報警后立即出警,并迅速展開調查。分局刑警、消防部門協同仲宮派出所展開初步調查,經現場勘察:王某某家在該村西頭,被燒毀房屋面積有20余平方米,里面有白色微型小貨車一輛,電動自行車一輛,部分物品均放在屋中,F場屋頂、貨車、電動車及其他物品均已燒毀,現場遺留有兩根斷裂的鋼鋸鋸條。消防部門勘察現場后,確認了起火點。
隨后,民警在村中走訪調查,據周圍群眾反映,近期發生了多起火災,都是焚燒垃圾和玉米秸稈。當時認為并非是他人故意所為,也就沒有人報案。經分析研判,辦案民警判斷這是一起人為的縱火案件,初步損失大約在20000元。案件發生后,辦案民警立即對案發地周邊進行走訪調查。通過八天的走訪,并對周圍大量監控的分析初步鎖定犯罪嫌疑人為韓某某(男,46歲,仲宮鎮某村人,與受害人同村)。
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韓某某供述,案發當天凌晨2時許,韓某某因反感其鄰居王某某家中吵鬧,到王某某院西南角儲存雜物的倉庫外墻處,用打火機點燃在路邊撿到的塑料袋,隨后將引燃的塑料袋通過窗戶扔到王某某家倉庫里,確認點燃倉庫內的書籍和衣物后離開現場。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