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超限車輛禁止上高速 輕微事故先撤再協商
濟南時報(記者趙云龍)4月29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就《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進行網上立法聽證。
據了解,網上立法聽證的內容包括:條例修訂草案規定了交通事故救援與處理,是否科學合理,還有哪些地方需要進一步完善;條例修訂草案對超限車輛的規范是否合理可行,還有哪些需要規范的內容等。
該條例修訂草案中擬規定,超長、超寬、超高等超限車輛以及危險報警閃光燈、霧燈、尾燈等安全設施損壞或者不全的機動車,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載人不得超過核定載人數,載貨不得超過核定載質量。貨運機動車除駕駛室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得載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物品時,必須對裝載物嚴密封蓋等。
該條例修訂草案中還擬規定,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需開啟示寬燈和尾燈;駕駛人或有關人員應在本車道內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告標志牌;駕駛人、乘車人應當立即轉移到應急車道或者路肩外。
上述擬做出的規定是否科學合理,還有哪些地方需要進一步完善,也是這次網上立法聽證的內容。
記者了解到,此次網上立法聽證擬通過報名或邀請,確定8至10名陳述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省連續居住滿一年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除外)和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他單位,可以向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報名參加陳述。報名參加陳述的公民和單位,可于4月10日至4月17日與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系。聯系方式包括:電話:0531—85107717;85107501 傳真:0531—86098762;電子郵件:fagongwei@126.com,sdrdfg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