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臨沂市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記者日前從山東省臨沂市紀委獲悉,去年以來,臨沂市紀委持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已先后6次通報27起典型案例。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2月26日,對近期查處的4起典型問題進行了點名道姓通報。
一、沂南縣民政局殯儀館館長李秀剛公車私用、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7月,沂南縣民政局殯儀館館長李秀剛借外出學習之機,公款帶孩子到西藏旅游;11月3日下午,使用公車回老家接孩子。沂南縣紀委進行了嚴肅查處,給予李秀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沂南縣民政局給予李秀剛撤銷行政職務處分。
二、費縣南張莊鄉中心小學公款大吃大喝問題。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原校長孫百勤任職期間,列支招待費29.4萬元;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現任校長孫百如任職期間,列支招待費7.44萬元。費縣紀委進行了嚴肅查處,給予孫百勤留黨察看一年、孫百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河東區九曲街道東高莊社區黨支部書記姜自豪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7月,河東區九曲街道東高莊社區向每名黨員發放衣服一套,共計8210元;2013年9月,姜自豪帶領社區黨員干部27人到湖南韶山、張家界、湖北武漢等地旅游。河東區紀委進行了嚴肅查處,給予姜自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購買衣服、旅游費用由姜自豪個人承擔。
四、蒙陰縣安監局監察大隊中隊長李淑東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3年11月25日,蒙陰縣安監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兼二中隊隊長李淑東工作時間上網聊天,被蒙陰縣紀委督察組查糾,并全縣通報批評。鑒于其正處于副科級干部任前公示期,蒙陰縣委研究決定,取消其副科級干部任職資格。
通報要求,各級要切實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公車配備管理使用、辦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做到令行禁止。對頂風違紀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不斷鞏固和擴大糾正“四風”的成果。(劉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