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棗莊1月12日訊(記者 白雪巖) 日前,棗莊市委宣傳部聯合棗莊市財政局等多部門,聯合制定了《棗莊市制止豪華鋪張辦晚會實施辦法》,《辦法》指出,各級黨政機關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向下級事業單位、企業和個人攤派舉辦文藝晚會所需費用等,并對違反規定辦晚會,耗資巨大、奢華浪費的相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辦法》明確指出,市級黨政部門及其所屬機關、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與地方聯合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各級黨政部門及其所屬機關、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高價請演藝人員。原則上不得使用財政資金為公祭、旅游、歷史文化、特色物產、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活動舉辦文藝晚會。各級黨政機關不得與企業聯名舉辦文藝晚會;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向下級事業單位、企業和個人攤派舉辦文藝晚會所需費用。不得使用國有企業資金高價捧"明星"、"大腕"。堅決禁止借舉辦晚會之機發放禮品、貴重紀念品,防止利用晚會為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
在監管方面,《辦法》指出,除政治性、紀念性文藝晚會外,其他晚會各級財政部門不得撥付財政資金。需要財政補助的市級晚會和演出列入市級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市級文藝晚會類別及補助標準由市委宣傳部會同市財政局另行研究確定。各級國資部門對使用國有企業資金高價捧"明星"、"大腕"情況加強監管,一經發現,及時處理。對違反規定辦晚會,耗資巨大、奢華浪費的相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記者了解,制定此辦法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文廣新局、市審計局聯合制定,并協同推進制止豪華鋪張辦晚會工作,把制止豪華鋪張辦晚會、嚴禁財政性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作為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改進工作作風,使晚會中的奢華之風、鋪張浪費現象得到根本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