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今年上半年以來,棗莊滕州市區大街小巷之前游走在管理邊緣的小餐飲店,迎來一股“掛牌風”,其經營者均被要求在店內懸掛“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公示牌”,目前已掛1400余個。
有當地餐飲商家向記者反映,是食藥監等部門的執法人員帶著負責掛牌的人一起到店,每副牌子價格(含四本記錄賬本和一個檔案盒)均“統一”為100元錢。日前,滕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稱,店家可以有自行選擇制作公示牌的權利。但多位餐飲店經營者對此卻表示不滿,“有關部門并未告知過可以自行制作。”從記者調查和掛牌者開出的收據來看,目前滕州有兩家廣告公司涉足此業務。
文/圖記者 于騰騰
小餐飲店 迎來“掛牌風”
棗莊滕州,在當地的官方媒體宣傳中,是一個自資源枯竭型城市向旅游城市轉型的縣級市,《滕州日報》 上當地有關部門撰文稱:“環境衛生決定著城市的形象”。
如今在滕州大街小巷當中的小餐飲店內,基本都能看到懸掛有“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公示牌”。記者采訪得知,此項公示方式在2013年上半年即由滕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始著手實施。
滕州飯店后面小巷內一家小餐飲店的老板告訴記者:“我們這些小店大都只有幾平米,不符合辦理衛生許可證的要求,干了好多年生意都沒人來要求我們辦證以及掛牌。”
從今年上半年開始,這里鱗次櫛比的小餐飲店開始迎來有關部門的檢查,一位店老板說,食藥監、衛生等部門的工作人員都來了,說要求每家店都要掛牌,辦理備案證明。“他們先給我們掛的公示牌,然后收費,給了我們一個收據。”
記者走訪發現,巷子里多家店主的描述與該店主相似,均稱在今年9月初被要求懸掛“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公示牌”。
滕州市食藥監局政策法規科工作人員稱,今年年初國家有關部門下發了整治小餐飲行業的有關文件,“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路邊小餐飲是此前監管的薄弱環節,我們希望能夠將他們進行登記、備案,納入監管范圍。”
對統一上門掛牌的事,滕州市食藥監局稱只是執法過程中和廣告商掛牌者偶遇。不過,記者在龍泉街道辦采訪時,有宣傳科工作人員在與街道辦食安辦人員電話溝通后稱,他們確實上門掛過公示牌。
據《滕州日報》的數字顯示,近期滕州市食藥監已經發放《小餐飲備案登記證明》1428個。
多店主稱掛牌前沒得到通知
滕州市食藥監局政策法規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和省市有關文件,從事餐飲行業的必須公示、懸掛,這叫做“亮證經營、制度上墻”,證明其從事餐飲服務的資格,并且能夠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記者看到,在這個大概一平方米大小的公示牌上,載有小餐飲登記備案證明、餐飲服務單位衛生承諾、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監督舉報電話以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等信息。“沒有提前通知我們,直接就拿著牌子來了。”一位店家在講述有關部門掛牌時,稱這條巷子里邊是衛生部門和食藥監部門挨家挨戶上門掛的牌,“人家都掛了,執法人員說這是規定,我們不掛不行啊。”“我們在這里做餐飲,這都是我們的主管部門,他們讓掛就掛吧。”一位店主這樣描述當時的心態,“不掛可能要罰錢的!”
對店家的說法,滕州市食藥監局并不認同,一位工作人員說,早在上半年他們就開始研究政策,開動員會。“有一次召集小餐飲店經營者開會,幾十人的會場上就來了一個人。”
記者走訪時,多家店主提供的收據顯示,這副一平方米左右大的牌子被收取了100元,此外在掛牌過程中,衛生防疫部門收取了100元的健康證查體費。“一個牌子這么貴,而且連個發票都沒有,開的還是收據,但掛牌的人都是跟著那些執法人員來的,我們沒辦法只能接受。”一位店家說道,對此多位店家向記者證實類似的過程。
對牌子的價格,滕州市食藥監局表示這是由市場決定的,“我們沒有任何權利去規定一個牌賣多少錢,這是牌子制作商和顧客之間的交易。”辦公室工作人員還解釋說,100元不只是一個公示牌,還有兩套四本食品查驗記錄本和一個檔案盒。
在當地的一家文具超市中,記者發現與之類似的記錄本為8元每本,在某購物網站上記者看到,類似的記錄本大量購買一本為4.2元。
公示牌制作非指定?
記者在食藥監部門以辦牌為名在窗口咨詢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餐飲食品安全監督公示牌你得去云峰廣告制作。”而在之前多位店家提供的收據上看,滕州山水廣告也涉足此業務。工商登記資料顯示,山水廣告是一個體工商戶。
在滕州云峰廣告公司辦公室內,記者注意到立有大概四五副公示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他們家就可以制作公示牌。而山水廣告工作人員則表示,“前一段時間有關部門找他們統一做了一批,現在已經全部掛完。”
記者調查得知,除了云峰和山水兩家,當地其他多家廣告制作商家并不了解制作公示牌的有關事情。“不知道,從來沒做過。”其中幾家表示,只要顧客提供模板,他們也可以制作公示牌。這些廣告商家的要價要便宜很多,有一家甚至只有四五十元。
采訪中,有多個廣告商家認為這個公示牌要找政府相關部門去制作,“要是做了之后有關部門不認,豈不是給我們自己找麻煩了?”其中一家明確告知沒法制作這個牌子,“這應該是政府指定的廣告商才能做吧?”
在滕州市食藥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工作人員否定了存在指定廣告商的行為,并且聲稱店家在制作公示牌上有選擇權。“他們完全可以自行選擇廣告商家制作這樣的公示牌,而且牌子的模板我們已經發到網上,大家可以從網上下載。”
該工作人員表示,牌子在哪制作的、怎么掛上去的,他們并不具體管理,只要在店內顯著的位置懸掛有公示牌就行。對于牌子的模板,食藥監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聲稱,這是他們借鑒各地樣本自行設計的一個“最佳版本”,店家可以自行設計,只要包含所需的內容即可。
但在采訪當中,多個店家經營者告訴記者,有關部門是帶著牌子來到店內,也沒告知過他們有市場選擇權,“收錢時,我們還以為錢直接被相關部門收走了呢。”
對此,有不少被收錢的店家質疑,這是有關部門利用行政手段借殼強賣。“雖然食藥監局聲稱店家有自主選擇公示牌制作商的權利,但是他們沒有提前告知店家,而且采取了上門掛牌的方式,讓大家伙怎么選擇?”
編后
多些溝通少些隔閡
出于對食品安全的考慮,有關部門按規定規范管理,對大家都是好事。
但一件好事,為何卻讓眾多店主產生了很深的“誤會”?問題的根緣在于,雙方缺少一種有效溝通。一方面,有關部門認為自己做的前期工作沒得到理解和配合:“有次召集大家開會,幾十人的會場只來了一個人。”另一方面,眾多店主雖心存疑惑,對握有“生殺大權”的執法部門卻心存敬畏,深怕當面問一句,顯得自己太“過火”,會招致對方不滿,此后生意難做。
幾十人的會場,為什么只來了一個人?有關部門有沒有考慮過其中的原因呢?市民有不明白的地方,有關部門卻不及時答疑解惑,時間一長,雙方隔閡必然越來越深。
其實,在事前是有更好的選擇的。如果相關部門提前給眾多店主下一個書面通知,明確寫出店主都有哪些選擇;或者給大家一個掛牌的時間表,讓店主有自己制作公示牌的時間,相信結果會大不一樣。 于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