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 者 張春曉 通訊員 范粟 楊菲 劉大蔚 報道
本報濟南10月31日訊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和省國土資源廳聯合印發《山東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簡稱《辦法》),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被征地農民在土地征收過程中除獲取相應的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外,由政府撥付一定數額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用于補貼參加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掇k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在全國起步較早,自2003年開始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文件,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此次印發的《辦法》提出,對新征土地,堅持先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后批準征地的“先保后征”原則,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應在征收土地報批之前足額撥付至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財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社保專戶,未足額撥付到位的,國土資源部門不予審批土地征收。
據介紹,政府撥付的社會養老保障金,由政府從土地出讓收入中列支,不影響農民的土地補償安置費。保障金標準與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對應,每3年調整公布一次。當前,我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每畝5萬元以下、5萬-10萬元、10萬元以上的,政府補貼資金分別不低于每畝1萬元、1.5萬元、2萬元。
今年,我省將原新農保和原城居保合并實施,實行統籌城鄉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辦法》,被征地農民可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參保后,直接將政府撥付的社會養老保險資金記入其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中80%記入個人繳費部分,20%記入政府補貼部分。
參保時不滿60周歲的被征地農民,應按照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規定繼續繳費,個人繳費一共有100-5000元12個檔次,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自主選擇;參保時已滿60周歲的被征地農民,按對應年齡的支付系數即繳即領。
記者以征地片區綜合地價最高標準計算,一畝地政府補貼2萬元,這2萬元計入個人賬戶,等到60周歲領取待遇時,僅征地這部分補貼能換來每月144元的養老金(不含個人繳費部分收益)。
因為我省社會養老保障資金政府出資部分是按照征收土地的數量確定的,不僅涉及到符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被征地居民,同時也涉及到16周歲以下及16周歲以上在校學生和已經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的居民!掇k法》對以上三類被征地農民如何處理社會保障資金政府出資部分作出了明確規定。
符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辦理;16周歲以下及16周歲以上在校學生對應的承包地被征用,可為其建立預存款賬戶;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仍在繳費期的被征地農民,由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待國家出臺相應銜接政策后,按照規定將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賬戶進行轉移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