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嶗山發布官方微博截圖。
人民網北京9月18日電 (趙艷紅 高澤華) 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下午就嶗山區錦繡花園26號別墅違法建設查處情況進行通報:目前違建當事人盧某自行拆除了部分違法建筑,。城管執法人員每日兩次巡查督促,要求當事人加大自拆力度。期間,盧某就城管執法部門下達的《限期拆除公告書》向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城管執法部門正在等待法院的裁定。
6月末曾有報道稱,青島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盧新民被指以女兒的名義付2000萬元購買沿海別墅,拆除原有別墅拆并破壞海岸礁石,侵犯公共海岸線。8月2日,青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發布情況說明稱:相關當事人正自行拆除違法建設部分。
9月16日上午,人民網記者來到嶗山區嶗山路18號錦繡花園小區,在現場發現,26號別墅并無人在施工,現狀與自拆前的樣子對比,變化并不明顯,被指侵犯公共海岸線的觀景平臺,依然存在。
青島市及嶗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今日下午通過嶗山區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發布情況說明稱:對嶗山區錦繡花園26號別墅違法建設,城管執法部門已依法予以查處,并下達了相關法律文書。目前,違建當事人自行拆除了部分違法建筑,但整改進度緩慢。城管執法人員每日兩次巡查督促,要求違建當事人增加施工人員和設備,加大自拆力度,盡快整改完畢。
說明稱:期間,錦繡花園26號別墅違建當事人盧某就城管執法部門下達的《限期拆除公告書》向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7月24日,城管執法部門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隨后城管執法部門按要求提交了答辯狀和相關材料。
說明稱:鑒于違建當事人盧某提起了行政訴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的規定,城管執法部門需依據法院裁判結果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