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9月17日電(記者陳灝)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等8個部門17日聯合提出,從今年9月起,用一年時間集中開展城區建設揚塵治理,對建設施工、渣土運輸、道路清掃等造成揚塵的行為進行規范,以減少顆粒物排放。
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謝鋒介紹,2012年山東省空氣質量良好率僅在65%左右,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為129微克/立方米,雖然比2010年下降15.1%,但仍然達到歐美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推薦標準的4-6倍。去年山東整體空氣質量在全國處于較低位次,17個地市中僅有威海市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未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的16個城市中,首要污染物全部是可吸入顆粒。其中,建筑施工揚塵占顆粒物的20%-40%,各類粉狀物料制備、堆存、運輸、周轉產生的粉塵占10%-30%。
為減輕揚塵造成的顆粒物污染和城市灰霾天氣,山東省住建廳、環保廳、發改委等8個部門17日聯合提出,將在今后的12個月內,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水泥、砂石等容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全部篷蓋密閉;加強房屋拆除工地揚塵治理,將揚塵治理納入房屋拆除委托合同;開展建筑渣土運輸灑漏專項治理,有計劃地加快渣土車輛的密閉化改造和GPS定位監控系統建設,實現對運輸車輛作業情況的實時監控;加強城市道路揚塵治理,力爭到2015年,重點控制區機械化清掃達到90%以上。
山東省還提出,將加快在城市及周邊“造綠”,并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對未能通過環評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貸款支持、不得供電供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