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一天,42歲江津人王和樂滋滋地帶著相戀10多年、已育有一女的女友,回到江津老家辦結婚證。“你已婚,還來辦啥子結婚證喲,謹防重婚哈!”民政局辦事人員的一番話,將兩人嚇得目瞪口呆,女友當場就拉下臉來。直到這時,王和才想起19年前父母曾作出的一個荒唐決定———正是這個決定,讓他和自己的親弟弟王海,最近幾年來承受了無盡的煩惱。
重慶晚報記者 任夢 方向 劉潤 攝影報道
19年前荒唐事
弟弟為提早結婚 借用哥哥身份證
昨日,南岸區七公里重慶交通大學附近某居民樓,今年40歲的王海一個勁地抽著煙。“我也是沒辦法,除了暫時離婚,不知道該如何解決。”王海對老婆張秀說。
“不行,離婚我是堅決不同意的。”張秀說得很果斷。“我們都是二婚,如果離了婚后你不和我結婚怎么辦?”王海低下頭把煙熄滅,笑著對老婆說:“我又不是和你真離婚,我們先把二哥這事解決下來再說?”
張秀不理會,她將重慶晚報記者拉入里屋。“我們是2003年在福州打工認識的。我與前夫離婚后,2009年我們在南岸區民政局登記結了婚。”張秀小聲說:“我們兩口子關系一直很好,去年才在南岸買了一套房子,寫的是他的名字。如果離婚后他不再結,我怎么辦?”
王海拿出兩本大紅的結婚證放在桌上,他無奈地告訴重慶記者:“這一切,都要從19年前我的第一段婚姻說起。”
王海說,他老家在江津區杜市鎮,一家五兄妹自己排行老五。1994年他與同村女子結婚,只有21歲的他沒到法定結婚年齡。想提早抱孫子的父母便提議,讓他用在新疆打工的二哥王和的身份證去登記。
“二哥比我大兩歲,那時候啥子都不懂,我想換身份證也沒什么問題。”王海說,那一年自己用哥哥身份證辦理了結婚手續。由于身份證照片十分模糊,他還重新去派出所照相,辦了新身份證,照片是自己,但名字和身份證號碼、信息全是二哥王和的。后來,二哥王和要使用身份證,就用了他的身份證。
“這個事情我們兄弟兩人都說好了,十多年來都沒出啥子事情,哪知道現在弄得這么麻煩。”王海說。
19年后的苦果
高高興興辦結婚 卻被告知你已婚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電話聯系上在新疆烏魯木齊打工的二哥王和。“那時候我沒結婚,心想也不打緊,1996年回到重慶辦了新身份證,照片上是我,但信息卻是弟弟的。”王和說,就這樣兩兄弟一直使用彼此的身份證。由于在外地打工,用身份證的機會很少,這么多年也沒想過要換回來。
王和告訴重慶晚報記者,1996年他與貴州籍女友打算結婚,但母親不愿意,兩人便很少回江津老家。兩人在新疆生活了10多年,育有一女。“娃兒如今上高中,要辦獨生子女證,我想就趕緊把結婚證辦了。”王和說,2012年12月他和女友姜麗回到江津,在民政局辦登記時,就出現了文中開頭的一幕———原本開心的兩口子,在民政局不歡而散。
“我們在一起十多年了,很清楚他的為人,雖然知道他不會做對不起我的事,但聽到說他結過婚,心里還是堵得慌。”昨日,仍是王和“女友”的姜麗在電話中無奈地對重慶晚報記者說:“我真想不到,一個家庭還會遇到這么復雜的事情。”
兄弟倆的煩惱
未過門的嫂子發狠話 再不解決就法庭上見
王海說,2011年2月因為自己一次偶然事件民警調查他的身份時,發現了他與二哥王和身份對調的荒唐事,就要求兩人將彼此信息改正過來,并向他出具了《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當年3月二哥王和專門從新疆回到重慶,與他一起去相關部門更正身份信息:他們兩人的駕照、銀行卡等都重新更改了信息。隨后,他和老婆張秀一起去南岸區民政局,以王海的名義與老婆張秀重新辦理了結婚證。“現在民政局說二哥是已婚,登記對象仍是我老婆張秀,這事太荒唐了。”
昨日記者看見,這張《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上寫有:“轄區公民王海,曾用名為王和,自2011年3月10日起原號碼更正為5102251973**”。王海攤開2011年3月他重新辦理的結婚證,上面結婚信息丈夫確實是王海。
王海說,為辦不成結婚證一事,二哥王和已從新疆往返了多趟。除2011年回來兩趟后,去年春節剛過,二哥便從貴州包車回重慶。“我們兩兄弟一起到民政局咨詢,說是很麻煩,具體我們也不懂。”王海嘆氣說:“兄弟間還好說話,但嫂子一直催哥哥辦這個事情,我們心里也著急。”
“我現在很怕,他們說是重婚,還是犯罪。我也搞不懂,最近都在做噩夢。”張秀焦急地說。
昨日,遠在新疆的王和對記者說:“為這個事情回重慶三次了,這事弄得我們大家都不開心。”王和說。“你的女友、孩子她媽,在結不成婚這事上,是不是給了你很大壓力?”記者問。王和沉默了一會說:“主要是要給娃兒辦獨生子女證,我們大人倒無所謂,娃兒的利益必須保護。”
女友姜麗也說,女兒今年高二成績不錯,有希望入讀好的大學。“女兒一直在我戶口上,現在學校填父母信息,要去核實,如果沒有結婚證,我們怕對娃兒以后有影響。”姜麗承認,自己曾一怒之下說,如果無法辦理好,便上法庭解決。
民政機關解釋:
警方證明顯示,王和與王海是同一人
民政按程序辦沒問題
昨上午9時,重慶晚報記者陪同王海來到南岸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相關人員在調取王海資料并聽其本人解釋后說,2009年王海用“王和”與張秀辦理了結婚證。2011年3月,王海根據警方提供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前往民政局對結婚證上姓名進行更改。“警方更正證明顯示,王和與王海是同一個人,只不過王和是曾用名,我們按照正規程序辦理,沒有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估計當時王海并未向民政機關說明,王和與王海不是同一人,如果這個問題說明了,就沒有后來的事了。
二哥王和婚姻狀態顯示是已婚,這個問題如何解決?民政局工作人員稱,兄弟二人應前往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關于二人身份證明,比如指出“王海在2011年3月前一直使用哥哥身份信息,所登記的婚姻信息并非哥哥本人”。民政部門在見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材料后,就會對二人婚姻信息進行更改。“如果當事人(指二哥王和)需要,我們可以協助他們給對方民政局提供相關檔案。”工作人員說。
王海結婚離婚不具法律效力
重慶恒慶律師事務所葉閩律師認為,王海與二哥王和多年前私自進行身份調換,弟弟王海在婚姻登記所與妻子登記結婚(包括離婚后再婚),屬于信息有誤,不具備法律效力。兩人應找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情況如實反映給民警,申請信息更改,開取相關有效證明。
葉閩表示,雖然兩兄弟身份調換,但無論是哪一方觸犯法律,都應當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與另一方無關。
當年的荒唐如今的苦果
昨上午,王海與妻子前往民政局咨詢后,無奈地走出民政局大門。在門口,他第一次意識到當年的行為竟有如此荒唐可笑。
“以前因為結婚我們對調信息,這么多年下來我也嫌麻煩懶得換,可我沒想到現在遇到更大麻煩。”王海說,為了當年一個錯誤,自己找派出所、找民政局,最后苦果還需由自己承擔。“真的后悔了。”
昨下午二哥王和說,如果不為女兒,也許自己并不在意。“還是希望盡快解決吧,兩兄弟不想鬧僵。”
(涉及當事人隱私,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