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9月12日訊(記者 廖雯穎) 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城市應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按不同污染等級確定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和揚塵管控、中小學校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
根據我省已出臺的《山東省2013-2020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今年年底前要建成省級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系統。此外,各市人民政府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要求今年9月前編制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向社會公開,并報省環保廳備案。2014年底前,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系統建設。
應急預案方面,規劃要求健全重污染空氣治理應急處置程序,建立轄區內工業企業、施工工地和機動車輛信息管理系統,根據污染級別排出企業限產、工地停工和機動車限行方案。此外要定期進行不同污染級別下的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