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此次公積金政策調整召開了新聞通報會,副主任王建敏說,這次是嚴格按照國家和山東省濟南市有關政策進行的進一步規范。但由于宣傳解釋不到位,造成部分職工對提取條件變化的誤讀和誤解,“對于因此給前來辦理提取審批和其他公積金業務的職工帶來的不便,我們表示歉意。”
疑問1 政策出臺前調研聽證了嗎?
“進行過調研但估計不足”
“之前我們有過一些調研,根據調查,每年由于購房提取的公積金用戶有60%左右,按說這個比例不低,我們認為應該有很多需要提取的人已經取過了。”王建敏說,而對于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用戶,有一些賬戶余額較少的人不會受到影響,賬戶余額較多,會受到影響的那一部分人,應該是占到20%的比例,“不過也許是我們的估計不足,所以導致了現在扎堆提取的現象。”
另外,在政策調整前也找了一些市民做過民意調查,但是平衡點不太好找。“每個月繳存額多的用戶就希望能多提取,而繳存額少的用戶就覺得政策改不改跟自己沒什么關系。”
疑問2 公積金提取為啥設限?
“公積金本該是互助互惠”
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寶珂解釋說,“公積金是優惠性購房貸款資金,低存低息、長期積累、互助互惠是公積金的特點。”董寶珂說,其實,職工通過公積金貸出來的款,都是用別人的錢湊的。董寶珂舉例說,如果有夫妻二人的公積金賬戶有5萬多元存款,按照政策可以貸款50萬元,其中的45萬元就是別人的公積金。董寶珂說,這45萬元,需要近30個賬戶才能湊起來。“但如果你貸到了款,又把自己賬戶里的余額都取走了,這對別人來說就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