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開始,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31日,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的居民將無法享受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連續繳費可提高報銷比例
據了解,目前我市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中小學在校學生、托幼機構兒童每人每年40元;女滿55周歲、男滿60周歲老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其他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400元;低保重殘居民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市參保居民一個醫療年度內在一級醫療機構住院醫療的,個人負擔20%,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負擔80%,起付線為200元;在二級醫療機構醫療的,個人負擔35%,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負擔65%,起付線為400元;在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個人負擔45%,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負擔55%,起付線為700元。居民醫保參保人連續參保的,將可以享受到每連續參保一年提高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1個百分點的待遇,支付比例提高的上限是5個百分點。
今年繳費不實行批量代扣
在以往繳費時,市社保局發現少數參保居民一次性將數年的醫保費用存至醫保卡金融區,或使用每月返還的居民養老金作為醫保費用等待批量代扣,還有的是使用銀行自動繳費設備進行繳費操作,致使未成功繳納醫保費,導致無法享受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因此,市社保局提示廣大參保居民,今年不實行批量代扣等方式,請攜帶參保人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到建行各營業網點柜臺辦理現金繳費,繳費后索取銀行蓋章的繳費憑據,以確認繳費完成。市社保局提醒,各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及建設銀行市內各營業網點現均可以受理居民醫保參保、續保和繳費業務。
(本報記者 王曉菲 通訊員 夏天 潘寧)
六種方式按需選擇
首次參保
首次參保的普通居民包括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非在校學生、入托兒童)、老年居民及其他非從業居民,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到本人戶籍所在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后,持工作機構開具的《繳費通知單》到建設銀行任一營業網點服務窗口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完成參保。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非在校學生、入托兒童)應由其監護人代為辦理,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續保
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非在校學生、入托兒童)、老年居民、其他非從業居民正常續保繳費,可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直接到建行各營業網點柜臺憑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現金繳費,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非在校學生、入托兒童)由其監護人代為辦理。
重殘低保
重度殘疾和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參保或續保,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及時到所在區醫保辦進行年審。審核后,可免繳當年居民醫保參保費用。
學生兒童
各類在校學生(包括小中學、高中、駐濟高校)和托幼機構入托兒童的參保繳費(含新參保),由所在學校和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家長將醫保費用繳至孩子所在學校和托幼機構,由所在學校和托幼機構集中到建行繳費。參保繳費期結束前學校和托幼機構可多次申報辦理居民醫保繳費。如果學校和托幼機構拒絕集中繳費,家長可撥打12345向所屬學校分管教育局反映。
新生兒
新生兒落戶后,監護人應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及時到新生兒戶籍所在地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手續,以免錯過參保繳費期。2013年9月之前參保繳費的新生兒,在今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的繳費期內還需繼續繳納2014年度居民醫保費,享受2014年度醫保待遇。
斷保欠費
斷保欠費居民無法在建行直接繳納醫保費,應先回戶籍所在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后,持工作機構開具的《繳費通知單》到任一建設銀行營業網點窗口按規定標準繳納居民醫保費,完成補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