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普通高中班不得超56人 逐步取消擇校生】普通高中招生在即,省教育廳發通知要求實做好普通高中班額控制工作,規定普通高中原則上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下,最高不得超過56人。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年度招收計劃數的20%,并逐步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關于做好普通高中班額控制工作的通知
魯教基字〔2013〕28號
各市教育局:
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在即,為糾正部分普通高中大班額問題,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就做好普通高中班額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掌握班額標準。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要認真執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試行) 》和省教育廳《關于嚴格控制普通中小學校規模和班額的意見》(魯教基字〔2011〕17號)的規定,普通高中招生(含擇校生)數量必須與學校規模和設備設施配備相適應,原則上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下,最高不得超過56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應盡快調整。 二、嚴格規范招生程序。招生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錄取程序,不得違規招生,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在完成招生工作之后補充招生。各地要加強對錄取學生的信息管理,不得將違規錄取學生信息入庫,我廳也將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學籍入庫計劃核查環節,對違規和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三、嚴格限制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比例。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三限”政策,今年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年度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同時,要制定計劃逐步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禁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自費生等名義招收學生。
四、采取措施化解現存的大班額問題。對已入校年級的大班額問題,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化解,大班額問題突出的學校應在新學期開學后通過分設平行教學班或選課走班的方式降低教學班的班額。
五、完善學校規模和班額報告、通報制度。各地要認真按照魯教基字〔2011〕17號要求統計上報本地學校規模和班額情況以及控制學校規模和班額的工作方案,我廳將對各地報送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信息進行核實,定期進行通報。 各地要從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認識班額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大班額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我廳將進一步加大對大班額的管控力度,通過加強學籍信息庫管理、公布最大班額數、加大學校班額在辦學條件評估中的權重值等方式加強對大班額的監督檢查,保證我省普通高中班額控制取得明顯成效。 山東省教育廳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