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要求限期拆除,卻仍在建設
王某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舉報信發出不久后遭退回,但執法部門也去別墅處作出限期拆除令,然而房主并未理會,別墅仍在繼續建造。
青島當地媒體此前曝光了別墅的違建情況。嶗山區城管局執法人員曾向媒體表示,該別墅屬于恢復性建設,取得合理的審批手續,但審批面積只有600平方米。
此別墅建設由嶗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審批,超出的2400平方米違建面積屬于青島市城管執法局規劃監察大隊嶗山中隊的管轄范圍。
在與之相鄰的另一處在建別墅內部,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張貼著《青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限期拆除決定書》和《青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限期拆除公告書》,該別墅同樣存在違建情況。
公告書表示:“別墅改建工程雖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經規劃驗線擅自開工建設、且未按規劃審批圖紙施工,擅自建設……建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依據《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本機關于2013年4月19日作出了《限期拆除決定書》限令于7日內拆除違法建筑。”
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向青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案件承辦人進行確認,承辦人劉某表示,曾于2013年4月下旬前往兩處別墅張貼限期拆除公告。被追問為何建筑工程仍在建設時,他不再回應,稱“我們不應對媒體,有事請與城管執法局宣傳部進行聯系”。
“他們沒多久直接就把公告揭了,該修還是繼續修。”錦繡花園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根據公開信息,盧新民從2000年起開始擔任青島市政府副秘書長,此后又兼任青島市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一職。2012年1月21日,青島市政府免去盧新民青島市政府副秘書長、口岸辦公室主任職務。
記者就違建別墅一事致電口岸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確認了盧新民的身份,稱盧已退休,但表示不清楚別墅事宜。記者向青島市紀委監察局監察綜合室、信訪室等部門咨詢時,這些部門工作人員均表示不清楚,也不認識盧新民。
此前,有媒體向青島市委宣傳部有關人士了解盧新民違建別墅的情況,市委宣傳部網絡辦負責人表示,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已經調查核實了相關事宜,網絡曝料內容虛假,為不實信息,但并沒有透露詳情。
據最新消息,別墅目前已暫停施工。
本報山東青島6月26日電
(原標題:豪華海景別墅頂風違建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