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一些地方出現侵害農民權益、強拆遷建的現象,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下發緊急通知,強調農房建設要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放在首位,注意傾聽農民呼聲,充分尊重農民意愿。
通知列舉了群眾集中反映的4個主要問題:一是不按程序辦事。未經村民同意,未經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表決,村委會擅自決定對村民房屋實施拆遷。二是補償方案侵害農民權益。制定的拆遷補償方案未征求當地村民意見,未經任何評估,補償標準過低,造成農民經濟損失。三是強迫農民上樓。不因地制宜,搞一刀切,農房建設中未考慮農民的生活保障、農業生產生活方式的特點,強迫農民上樓。四是沒有安置就先拆后建。存在老百姓未得到有效安置就非法強制拆遷的問題。
據悉,近年來山東新型城鎮化進程加快,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2.4%。這一緊急通知重申穩妥推進農房建設,強調從實際出發,宜聚則聚、宜散則散,宜樓則樓、宜房則房,不搞“一刀切”,要求各地量力而行,不強迫命令。要立足農村經濟和區位特點,依據群眾意愿,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先易后難、梯次推進,形成符合實際的農村社區建設模式。
通知提出,農房集中建設項目優先在鎮區安排,偏遠村莊要慎重緩行,統籌考慮城鎮化快速發展和農村特點,避免形成新的空心社區,同時要堅持有利于農民生產生活,注重保持農村田園風光和良好生態環境。要求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在改造方案、規劃設計、評估測量、拆遷補償、施工監管、房屋分配等環節,全部實行陽光操作,讓村民代表全程參與,提倡“先建新后拆舊、先安置后動遷”,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群眾日常生活的影響。
通知寫道:“凡集體組織和農民不同意的,不得強行開展,嚴禁強拆強建、強迫農民住樓”;堅決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傾向,堅決防止侵害農民權益;使用增減掛鉤指標的土地出讓凈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用于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
山東即將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點檢查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行為是否規范、補償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條件是否落實等情況。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將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鄭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