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德州3月5日訊 (記者 牟張濤) 近日有樂陵家長反映,孩子因未回學校住宿被校方罰款2000元。對此校方回應,這不是罰款,而是保證金,如孩子遵守學校規定,保證金可退。
記者聯系到其孩子所在的樂陵二中的一李姓副校長,她告訴記者,上學期放寒假前的那天高一年級晚上8點才考完試,因時間較晚,所以通知學生家長到學校來接孩子,有11名學生的家長沒來,老師就讓這些孩子在學校就寢。老師陪著這些孩子到了晚上10點后才去吃飯,等回來時就發現這11個孩子已不在寢室了。
李副校長說,次日一早這11名孩子一起回來,并承認晚上到距離學校較遠的地方上網了。“當時學校準備將這些孩子勸退。”李副校長說,之后學生家長找到老師,希望從輕處理,老師們最終商量出這個意見。“這2000元是保證金,如孩子在4月底前一直遵守學校規定,會將保證金退還。”李副校長說,如果孩子繼續違反學校紀律,學校將對這些孩子勸退,同時將2000元退還。
據了解,這11名學生有9名學生已交上保證金,1名學生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