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棗莊男子辱罵毆打他人強行搶600元 被判10年罰3萬
齊魯網棗莊10月31日訊(滕州電視臺 秦璐 李塞)為了獲取利益,一男子打著為朋友討公道的幌子,肆意辱罵毆打他人,強行索取600元錢,結果換來十年刑期。10月28日,滕州市民呂某因犯搶劫罪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三個月。
案件要回溯到兩年前。2012年正月初七,市民呂某和朋友龍某,一塊去另一朋友王某家喝酒。新年剛到,大家興致高漲,酒過三巡后,不免有些醉意。就在這個時候,同去的龍某提議弄點錢去,于是他們打著王某的兒子王某某玩麻將輸了錢,大家幫忙去討回公道的幌子,到同村村民于某家中去“要錢”。
呂某等人來到于某家里,看到他家有四人在打麻將,二話不說,上前對一起打麻將的于某等人又踢又罵。同去的王某某還叫囂道:“拿錢,不給錢就揍你們。”于某等人開始不愿意,王某某等人就采取辱罵、掌摑、用板凳砸等暴力手段對于某等人實施毆打,迫使他們交出錢財。呂某等四人拿到錢后一人分得現金100余元。案件發生后,于某等人隨后報了警。警方根據被害人的敘述,細致追蹤,很快抓獲了除呂某外的其余三人,而狡猾的呂某四處潛逃。今年4月,呂某悄悄潛回家,被濟南鐵路局公安處滕州站公安派出所抓獲,并于4月30日被滕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10月28日,滕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此案。經過審理查明:2012年1月29日20時許,被告人呂某同王某、王某某、龍某(均已判刑)等人預謀后,至于某家中,采取毆打、語言威脅等手段,入戶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