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記錄成破案線索
根據張曉雅家人的報案,2013年9月12日上午,劉泉被帶至公安機關協助調查,這時他仍拒不承認投毒事實。當晚,辦案民警在劉泉家中的筆記本電腦中發現了重要線索。在他的電腦上網歷史記錄中發現,2013年7月至8月期間他幾乎每天都有搜索“六神丸致死”、“滴水觀音泡水毒”、“蝎毒”、“秋水仙堿致死量”等毒物的記錄,并有在淘寶網咨詢購買毒物的聊天記錄。
隨后公安機關趕赴浙江杭州淘寶網總部,調取了劉泉網購的電子數據,根據數據顯示,2013年7月10日,劉泉花66元從江蘇沭陽縣一處私人苗木基地購買了夾竹桃,7月30日,他又花350元購買了秋水仙堿,收貨地址和收件人電話均為劉泉所有,簽收單上也留有劉泉的簽名。另外,公安機關還調取了《持卡人賬單查詢》清單明細,證明劉泉的招商銀行信用卡在2013年7月10日和7月30日分別支付了66元、350元貨款。
故意殺妻被判死緩
在看到民警掌握了自己購買秋水仙堿的大量證據后,劉泉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供述了以上多次投毒致妻子張曉雅死亡的犯罪事實。
2014年6月18日,濟南中院經審理后認為,劉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劉泉預謀以投放毒物方式殺害其妻子張曉雅,并多次購買毒物,終以劇毒秋水仙堿致被害人死亡,在被害人中毒搶救期間,劉泉繼續隱瞞投毒殺人事實,坐視被害人死亡,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應予嚴懲,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泉死刑,緩期兩年執行。9月15日,該判決業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