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通訊員 陸法研 記者 錢鳴)六合法院對去年以及今年上半年的離婚案件梳理調研發現,離婚呈現年齡年輕化、婚姻持續短暫化、女方主動化。征地拆遷、房地產調控等因素也推升了離婚數。一對小年輕人是兩天就結婚,男方家也因此多拿到了賠償款和更大的安置房。不過,拆遷后,兩人很快因婚前了解太少而離婚。
認識兩天,兩人就領了證
小坤今年快30歲了,但一直沒有成家。去年有人給他介紹了個姑娘小萍,也是六合人。兩人見面都感覺對方不錯,正好,小坤家的房子馬上要拆遷,兩人一合計,打算先把婚結了。認識才兩天,他們就急匆匆地來到民政局,登記結婚。
領證沒多久,小坤家的房子就拆了,因為家里多了一口人,他們多分到了約50平方米的房子,另外還多拿到五六萬元的拆遷補償款,這筆錢,小坤家一分也沒要,都給了新媳婦小萍。
領了新房,取了媳婦兒,在外人看來,小坤的小日子滋潤得很,可好日子不長,結婚半年后,事情發生了變化。
拆遷后,他們又“閃離”
據了解,小萍從小沒有父母,都是奶奶一手把她拉扯大。如今小萍嫁人了,她依舊時刻牽掛著奶奶。她婚后沒多久,奶奶家的房子塌了,她跟婆家商量了一下,對方拿出幾萬元錢,幫奶奶修好了房子。
不過,這并沒有增進兩人的感情,結婚半年后,她提出離婚,并訴至法院,向婆家索要補償十幾萬。她說,兩人結婚前互相了解得太少,婚后兩人常有分歧,日子過不下去。后經過六合法院的調解,小坤給了小萍5.5萬元,兩人離了婚。
離婚案呈現下面六大特征
記者從六合法院了解到,和小坤小萍情況類似,還有部分家庭,因對拆遷安置利益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加之拆遷后生活方式發生變化,夫妻之間易產生矛盾,走上離婚道路。
另外隨著房產調控政策的陸續出臺,購房人為了規避限購、限貸政策,夫妻雙方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約定將原有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名下無房產,從而獲得購房資格或貸款優惠。這種情況也有。
2013年,六合法院審結離婚糾紛案件655件,2014上半年審結427件,離婚案件成為除道賠案件之外數量最多的一類民事案件。通過對1082件案件進行分析,離婚案件呈現以下特點:(一)離婚年齡年輕化,結婚時間較短(二)女方起訴占比較高(三)離婚原因相對集中(四)征地拆遷、房地產調控等因素推升離婚數(五)離婚案件執行難度較大(六)被告下落不明的離婚案件增多。(文中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