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3月27日電 記者姜東良 實習生梁平妮 “在2014年1月10日取得土地證之前,我公司沒有任何的施工行為,也未參與土地征收工作。”山東省平度市3·21縱火案涉案土地開發商青島成元天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出資公司——青島亙源地產控股集團公司這樣回應《法制日報》記者的采訪。
平度市3·21縱火案,造成4名守地村民1人死亡、3人受傷。目前,包括杜家疃村村委會主任杜群某和承建商崔連某在內的7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青島亙源在給記者的回復函中描述了涉案地塊的受讓過程:
2013年9月28日,經市政府批準對該市蘇州路西、廈門路南、規劃朝陽路北的81.59畝地塊(此次事件村民臨時搭建帳篷正處在此地塊中)進行公開出讓;
2013年10月1日,《青島日報》發布《平度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2013年10月22日,我公司——青島成元天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競得該地塊,簽署了《土地成交確認書》;2013年10月28日,簽署了《土地出讓合同》;2013年12月2日,我公司足額繳納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10315萬元。2014年1月8日,我公司獲得用地規劃許可證;2014年1月10日,我公司獲得該地塊土地證。
針對村民們“在3·21火災事件之前,開發商就和村里發生幾次沖突。在去年8月份,地里玉米快要成熟的時候,開發商強行把即將成熟的玉米等農作物毀掉,修建圍擋、圈占耕地”的指控,青島亙源的回復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凈地招拍掛,因此,競拍的是凈地。在2014年1月10日取得土地證之前,我公司沒有任何的施工行為,也沒有參與土地征收工作。
對于村民“成元天業只受讓了81.59畝,卻圈占了130多畝地,存在少批多占,沒有施工許可證”的指控,青島亙源引用了平度市國土局土地管理科袁科長的說法,“當地政府有責任幫助拿地企業順利施工,閑置的土地經常被用來臨時堆放建筑材料、搭建工人宿舍,但臨時占用時間不能超過兩年。未出讓的40畝地,因為沒有出讓、沒有規劃,當然沒有施工許可證,更談不上懸掛了”。
青島亙源在回應“3·21火災事件是否和開發商、施工方有關”的問題時,只用了6個字:案件已經偵破。
《法制日報》記者就青島亙源的回復以及村民指控的多個問題向平度市有關部門進行求證,并按照其要求發去了采訪函。不過,截至發稿時,記者仍未得到回復。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