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本來無責
這一走成了肇事逃逸
據商丘高速交警大隊民警說,根據事發現場情況來看,被撞的前車(即平亮駕駛的貨車)基本可以不用承擔責任,但平亮直接開車走了,就要承擔交通肇事逃逸的責任。
辦案民警稱,像追尾這種事故,前方車輛不見得就沒有責任,現場車輛當時的燈光、載重、行駛路線等是否合乎規定,都是說明情況的細節。
“除非是輕微事故的互碰自賠,否則事故中的任何一方,都要等待警方前來處理,不能擅自離開。”民警稱,平亮當時應該做的是停車、救人、報警、保護現場,等待警方去處理,但平亮沒有救人也沒有報警,這一走也就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發生后,什么情況下算逃逸?
本來在交通事故中無責的司機,在沒救人、沒報警的情況下離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關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問題,河南商報記者采訪了陳憲偉等人。
1.追尾事故發生后,后方車輛上有人員受傷,但作為前方車輛的司機屬于正常行駛,在報警、打了120之后,可以離開嗎?
答:不可以。在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雙方司機是必須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前來處理的,只有警方經過調查確定你在事故中沒有責任,才能離開。
2.發生交通事故時根本不知情,繼續開車走了,算不算逃逸?
答:當時開車走了,如果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3.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把傷者送往醫院后離開,算逃逸嗎?
答:傷者的搶救義務要履行,對責任查清認定也不能逃避。如果將傷者送往醫院后,不等警方處理就離開也是逃逸。但如果是因籌醫療費用暫時離開,經傷者或其家屬同意后留下真實信息,并約定時間返回,就不能稱為逃逸了。
4.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答: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