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了圓出國夢,呂女士準備找個“外國人”假結婚,等得到“身份”后再離婚開始新生活。沒想到,剛走出國門的她發現“準老公”拿到她的70萬元積蓄后馬上人間蒸發,而自己連“身份”也沒拿到。10月18日,呂女士回國,向記者講述了她的遭遇。
初見
57歲“老外”不顯老
第一感覺“很實在”
家住河東區的呂女士今年35歲,離婚后自己帶著孩子過日子。她希望能將孩子送到國外,但辦投資移民沒有足夠的資金,技術移民又不夠條件。聽說和外國人結婚可以快速拿到國外“身份”,于是呂女士開始物色起身邊的外國人來。當呂女士苦苦尋找時,一位朋友給她介紹了一個澳大利亞籍的“外國人”。朋友說這個“外國人”其實也是中國人,今年57歲,早年留學出去的,后來定居在悉尼。呂女士很快和這個“老外”見了面。
呂女士說,“老外”雖已57歲,但看上去一點都不顯老,而且文質彬彬的,不像個壞人。一見面“老外”就直接表明,他在澳大利亞不是有錢人,平時靠帶旅行團賺小費生活。他目前正準備離婚,想在中國找一個實實在在過日子的女人。聽完“老外”的介紹,呂女士覺得對方很實在,彼此留下了聯系方式。沒幾天,“老外”打電話約她吃飯,又很實在地表示,他和妻子離婚后才能和呂女士結婚,但澳大利亞的法律是要將他的房產分給妻子一半。他現在的房產預估180萬元人民幣左右,也就意味著分給妻子的財產是90萬元左右,呂女士要支付這筆賠償。呂女士同意了,但表示自己只有70多萬元,“老外”沒有說出什么,不久就回國了。
相會
剛匯過去70萬元錢
第二天“老外”失蹤
“老外”回國后時常和呂女士電話或網絡聯系,并不時表示離婚手續正在辦理當中,囑咐呂女士抓緊辦理各種材料,結婚時使用。按照“老外”的指點,呂女士在國內辦了各種公證手續。辦理期間呂女士詢問了很多機構,要和“外國人”結婚,這些手續必須辦理。3個月后,“老外”表示,法院已裁定他們離婚,但要支付給前妻折合人民幣90萬元,如果呂女士想盡快出國,就給他匯款過去。呂女士當時留了個心眼,決定先去澳大利亞看一下。
不久,呂女士接到對方的“邀請函”,并辦理了赴澳大利亞的簽證。帶著喜悅的心情到了悉尼,“老外”在機場接到呂女士后,安排她住進了郊區的一家酒店。剛開始的幾天,“老外”帶著呂女士游玩了悉尼的各個景點。看到“老外”對悉尼如此熟悉,呂女士的戒心漸漸消除。在酒店一起生活了7天后,呂女士將70萬元匯到了“老外”的賬戶,并表明剩下的20萬元回國后再匯過來。第二天呂女士醒來,“老外”卻不見了蹤影。本以為“老外”出去辦事了,可等了一天也不見對方回來。隨后3天,呂女士連續撥打他的電話,并從網絡上尋找他,可“老外”如同人間蒸發一樣再也沒有了音訊。呂女士意識到自己受騙了,立即在當地報警。澳大利亞警方告訴呂女士,她提供的信息無法證明對方在犯罪,并不能構成報案的條件,因此他們不予受理。呂女士一聽傻了眼,眼看簽證已到期,只得買機票回國。呂女士回來找到朋友才知道,朋友也是在網絡上認識對方的,對這個“老外”的情況也不了解。呂女士這才徹底明白,自己陷進了一場精心的騙局。
律師說法
不正當獲利法律不予支持
同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春明表示,呂女士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種不正當獲利。不管是澳大利亞還是中國,對這種行為法律都不會給予支持,呂女士只能自己釀的苦果自己吃。他提醒有著和呂女士一樣出國夢的人,出國要使用合法的方式,非正常途徑出國不但可能遭遇騙局,還可能被遣送回國,屆時將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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