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0月17日訊(通訊員 孔秀琳 記者 侯文強) 11日,萊州市檢察院對一名劫匪提起公訴。經(jīng)查,22歲的小伙劉某在6月份一天的深夜,持刀搶走一女子手機,當(dāng)晚又發(fā)信息稱要歸還手機。民警蹲守,于次日凌晨將劉某抓獲。
“我不缺錢,為了好玩才搶劫。”在萊州市看守所,22歲的劉某說。據(jù)劉某供述,6月6日晚上10點半左右,在萊州市郊區(qū),他持刀搶劫一名年輕女子。
女子反抗被劃傷后,只得將手機和錢放到地上。令人意外的是,劉某只把手機裝在兜里,而把現(xiàn)金退給了女子。
搶劫完后,劉某沒有立即逃跑,而是蹲在邊上和女子聊起了天。看到女子在反抗時被劃傷了手腕,劉某還用衣袖幫她擦了擦血。
由于搶劫地點距離女子的住處只有四五米遠,過一會兒,女子的男朋友孫先生從屋里走了出來,質(zhì)問劉某是誰!芭笥。”劉某說完,拔腿跑掉了。
案發(fā)當(dāng)晚11點,孫先生和姐姐陪同被搶女子到萊州市刑偵大隊報案。報案期間,孫先生姐姐的手機忽然傳來信息,一個叫“大帆布”的網(wǎng)友申請加她QQ好友,在信息欄里,對方稱想要歸還搶來的手機。
原來“大帆布”就是劉某,他跑回了家后,從搶到的手機上找到了一個QQ號,本來尋思是被搶女子的號碼,沒想到加錯了人。
辦案民警將計就計,讓孫先生的姐姐通過QQ聊天,與劉某約好在萊州市匯泉學(xué)校門口見面。6月7日凌晨2點多,劉某來到了學(xué)校門口,蹲守的民警立即上前,將劉某抓獲。民警發(fā)現(xiàn),劉某并沒有把手機帶在身上,而是放到了家里,隨后讓劉某帶路,將手機取回。
10月11日,萊州市檢察院以搶劫罪對劉某提起了公訴。
本案現(xiàn)已開庭,尚在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