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9月13日訊(記者張帥)記者今天在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區港溝街道潘莊村信訪人員張堯,因擾亂法庭秩序,12日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0日。
據了解,被拘留人張堯,生于1952年9月28日,居住濟南市歷城區港溝街道辦事處潘莊村。2002年6月,張堯家人涉及一起案件,向歷城區法院提起訴訟,后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賠償款項已經履行完畢。
拿到相關費用后,張堯以調解協議未經其同意且賠償數額太少為由,開始申訴。經區、市、省三級法院復查均被駁回申訴。為慎重起見,省市法院立案庭先后召開由當事人、律師、案件承辦法官等參加的聽證會,一致認為原審調解協議并無不當。2008年5月9日,張堯來到歷城法院門口,大聲喧嘩叫賣法院判決文書,并擾亂法庭秩序,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天。
張堯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作出認定,認為該案不符合提起再審的條件,決定不對該案提起再審。但張堯仍不斷上訪要求重新立案。為此,歷城法院、港溝街道和所在村委會有關通知,多次對其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耐心解釋,根據法律規定,明確告知他請求的事項不能再重新立案。并對他前期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進行了訓誡。2013年9月12日張堯再次來法院哄鬧,影響嚴重的擾亂了法院審判辦公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院決定依法對其司法拘留10日。
法律評論員任志群認為,每個公民都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心態和義務,每個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首先要做到依法守法不違法。如果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的權利,而是相反的不法方式,擾亂正常社會秩序和法庭秩序,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任志群提醒廣大當事人,用依法平和理性健康的心態和行為,去行使自己的權利,絕不能超過法律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