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案件
本報記者徐偉
本報通訊員牟倫祥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本來應該在校學習知識,在社會、家里享受關愛和溫暖,可有少數未成年人卻因交友不慎、貪玩好耍、金錢誘惑等種種原因,誤入毒品的泥潭,給家庭、社會蒙上陰影。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獲悉,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該轄區檢察院共辦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犯罪案件54件76人。辦案檢察官發現,留守未成年人已成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主要群體,亟需引起全社會高度重視。
缺管束涉毒
記者了解到,在涉案的76名吸毒未成年人中,有36名是留守未成年人,占47.4%。因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幾年不回家,對孩子疏于監管,致使有的留守未成年人長期逗留于網吧、KTV等娛樂場所,與社會上的吸毒人員交往,最終陷入毒品深淵。
云陽縣16歲的秦某,父母長期在外務工未回老家,秦某從小就寄宿在親戚家中讀書,每月的生活費及零花錢由父母按期打到秦某的銀行卡上。由于秦某父母很少對他關心過問,更疏于教育和引導,導致秦某逐漸叛逆。從初二起,秦某開始與社會上的涉毒人員交往并染上毒品,最后走上以販養吸道路,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
奉節縣人民檢察院2012年起訴的馮宇容留他人吸毒案中,被害人張某、姜某均系某中學在校女學生,年僅14周歲。因二人的父母在廣東打工,張某、姜某長期在一起食宿,成為無話不說的好朋友。由于沒有父母的管束,自己想怎么著就怎么著,上初中后,隨著青春期的到來,二人開始厭學沉迷于網絡之中。這期間,張某、姜某在網吧認識了吸毒人員馮宇,在她的誘惑下染上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