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巫芳 /文梁張磊/圖)最近一個采訪視頻“火”了,一大爺街頭被采訪時,突然情緒失控,用咆哮體說:“現在這法律凈扯淡!不回家看我們違什么法?30歲了還不結婚才違法!該判刑!”這,這,這是要判“無妻”徒刑嗎?快來聽聽網友和廈門市民怎么說。
網友
@蘇小欣兒:我已經快到犯罪的邊緣了,我對不起大爺。
@尐籹孓_薇薇兒:不結婚咋了?不結總比結了再離好。
@李小朋:把30歲還沒結婚的男女全抓起來,然后把他們放一塊,估計過不了多久,就一對一對地出來了。
@歷史與詩詞:古代對男女結婚年紀還真的有規定。戰國時越國:二十歲男子、十五歲女子必須結婚;漢朝:十五周歲的女子,若尚未婚配,可處以600錢罰款;唐朝: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宋朝:男十五歲,女十三歲;明朝:男子十六,女子十四;大清:男子十六,女子十四。
市民
謝女士(已婚):30歲不結婚現在很平常,只有農村才會急著在十八九歲結婚吧?結婚前我父母也催啊,等我結婚了,整個世界都安靜下來了。
王先生(未婚):我們年輕人也想30歲前結婚啊,可是現實擺在眼前,收入跟房價不成比例啊!生活壓力比上一代人大,每當父母催的時候我就回答:“我會努力的。”
尤先生(已婚):我女兒就30歲了還沒結婚,我也急啊,但她不聽我的,只好隨她去了。別說“30歲不結婚要判刑”,我23歲就結婚了,當年要是30歲不結婚就要打一輩子光棍了,鄰居還會背后偷偷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