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晉森 本報通訊員 韓聰 盛兆林
緬甸女子在濟寧微山縣迷路,村民報警,遷出跨國拐賣婦女大案。拐賣團伙以打工為名,把緬甸、云南共6名女子騙到曲阜、微山等地,賣給當地人為妻。令人驚詫的是,團伙主犯李某也是一名被拐女子。近日,微山縣法院一審以拐賣婦女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3年。
走失緬甸女引出拐賣案
2012年10月11日早晨,在濟寧微山縣留莊鎮留莊六村,一個身材瘦小的女子蜷縮在一戶村民的大門口。由于語言不通村民報警求助。
微山縣公安局留莊派出所民警將女子帶到派出所準備送回家中。然而女子語言不通。“字寫出來后嚇了我一跳。”民警李學軍說,讓女子把住址寫出來,字彎彎曲曲的像甲骨文,最后才問出她是緬甸人。”這名女子的緬甸名字叫葉噶,在中國有個名字叫李華,住在緬甸緊靠云南邊境的撣邦。
民警經過兩個多小時,找到棗莊滕州市級索鎮葉噶的“丈夫”段某得知,葉噶是本鎮閆某介紹,從曲阜婦女李某手中以4萬元的價格買來的。
當天,民警先后將閆某、李某抓獲。李某供述,葉噶是被云南人田某從云南帶到山東的,民警立即將田某列為上網通緝嫌疑人。
因為案情重大,微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及時介入,并成立專案組。2012年10月27日,田某在浙江嘉興打工時落網。至此,葉噶一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歸案。
2年多拐賣6名女子
2012年4月,葉噶與云南臨滄市的田某相識,被田某以到中國打工掙錢為由,帶到曲阜李某家中。后經閆某介紹,葉噶被李某以4萬元的價格賣給滕州市級索鎮的段某。后來,葉噶因為和段某爭吵才逃了出來。
專案組民警審問發現,從2010年開始,李某就和另一名男子顏某,從緬甸、云南以打工為名,先后將3名緬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帶到曲阜、微山等地,然后通過中間人杜某、閆某賣給當地娶妻困難的男子,從中牟取利益。這樣一個以李某、顏某為主,杜某、閆某為中間人,田某負責運送的拐賣婦女團伙逐漸浮出水面。專案組民警經過摸排后,先后將杜某和顏某抓獲。
團伙5人全部獲刑
今年6月3日,微山縣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了一審判決,李某、顏某、杜某、閆某和田某,以出賣為目的,參與拐賣婦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
在拐賣婦女犯罪中,李某、顏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因此一審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分別判處顏某、田某、閆某、杜某,有期徒刑10年至4年不等,并分別處以罰金。
□新聞延伸
主犯本是受害者 卻變成了害人者
主犯李某本是云南臨滄本地的女子,被顏某拐賣到曲阜。李某本來是受害者,卻利用云南本地人的優勢,和顏某一起做起了拐賣婦女的行當。從2010年開始,李某先后參與主導了3名緬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的拐賣行為,而顏某只參與了其中的3起。
“我把這些女子從緬甸、云南帶到了山東,生活條件比當地好很多。”采訪中,顏某認為都是不懂法害了自己。
云南三名女子中兩人愿意留在山東當地生活,另一人已經返回老家。三名緬甸女子已經由民警護送安全回到了緬甸的家中。其中一名緬甸女子已在山東當地結婚生子不想回去,但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由于屬于非法入境,也將其遣返至緬甸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