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28日訊(記者王忠才 通訊員 馬心悅 劉云剛) 超員、無證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檢驗,如果這三項違法行為疊加在一起,危險系數會連升數級,如此危險的交通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5月28日,因為超員、無證駕駛、機動車未年檢被拘留十天的趙某走出拘留所稱,“以后再也不違反交通規則了。”
5月18日下午4點,鄒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黃山三路與黛溪五路路口時,發現一輛紅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形跡可疑,遂上前盤查。
民警打開車門,竟發現小小的車廂內塞滿了老老小小的一家人,仔細查看發現:趙某駕駛的面包車核定載客人數是7人,實載9人。后經民警核實,駕駛員趙某竟然沒有取得駕駛證,而且車自2007年買來后就沒再年審過。
趙某這次從萊蕪到鄒平走親戚,因為自己無證駕駛不敢上高速,只能選擇走縣鄉道路,走了一路提心吊膽的趙某沒想到在鄒平縣城被交警發現。
值班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鄒平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趙某行政拘留10天,罰款14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