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4日),記者從山東省東阿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就東阿縣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毆打致人死亡的精神病患者趙樹立強制醫療一案作出裁決,依法決定對被申請人趙樹立采取強制醫療措施。據悉,這是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聊城市法院做出的首份《強制醫療決定書》。據了解,被申請人趙樹立在東阿縣銅城街道辦事處耿莊村村南刁顯敬經營的“雙盛豬場”務工,2013年3月7日20時許,其看見被害人王常芹拿著鐵鍬干活,害怕王常芹拿鐵鍬傷害自己,遂用手中的鋼管擊打王常芹頭部,致王常芹因嚴重的顱腦損傷而死亡。經山東省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精神疾病司法鑒定,趙樹立患有精神分裂癥,案發時對作案行為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喪失,無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審理認為,趙樹立實施暴力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遂決定對被申請人趙樹立強制醫療。(姜東良 梁平妮 張建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