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6月12日訊(記者 殷明姝)日前,山東省政府發布《關于加強金融服務促進"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支持大中型商業銀行加快縣域空白網點布局,盡快實現縣域全覆蓋,并將服務網絡向鄉鎮延伸。
確保涉農信貸投放總量持續增長
齊魯網記者了解到,山東將靈活運用支農再貸款、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等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機構強化對縣域和農村的信貸資源配置,不斷提高縣域存貸比和涉農貸款比例,確保涉農信貸投放總量持續增長。
不僅如此,還將鼓勵銀行機構完善涉農信貸機制,下放審批權限,優化審批流程,強化績效考核,激發涉農信貸服務內在活力。推動縣域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不斷提高涉農小微企業、農戶貸款以及擔保業務占比。
實施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
《意見》指出,山東將實施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加大ATM機、POS機等自助機具布設力度,加強農村地區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應用和支付清算系統建設,推廣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支付工具,力爭2014年年末實現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或手機支付業務行政村全覆蓋。
研究還制定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規范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擴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海域無居民海島和水域灘涂使用權等抵質押貸款業務規模,推廣以蔬菜花卉大棚所有權、大中型農機具、農產品訂單以及農業知識產權等為標的物的新型抵質押擔保方式。探索開展農產品存貨質押、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等創新業務。
研發壽光蔬菜等特色保險產品
據了解,將鼓勵各保險公司拓展農業保險服務范圍,研發農作物、畜產品、水產品等領域的特色保險產品。推廣壽光蔬菜、章丘大蔥、萊蕪黑豬、高青黑牛等地方特色種植業、養殖業險種。
在繼續擴大傳統政策性險種的基礎上,穩步擴大花生、能繁母豬、蘋果、公益林等特色險種的保險覆蓋面。探索開展天氣指數保險、蔬菜價格指數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險種。
鼓勵各地對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保費予以補貼,省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適度支持。
附件:《關于加強金融服務促進“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貫徹落實國辦發〔2014〕17號文件
加強金融服務促進"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
魯政辦發〔2014〕2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加強金融服務"三農"是普惠金融發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省金融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7號),進一步提升我省金融服務"三農"的能力和水平,促進金融與"三農"的共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持續加大涉農融資支持
1.引導加大涉農信貸投放。靈活運用支農再貸款、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等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機構強化對縣域和農村的信貸資源配置,不斷提高縣域存貸比和涉農貸款比例,確保涉農信貸投放總量持續增長。鼓勵銀行機構完善涉農信貸機制,下放審批權限,優化審批流程,強化績效考核,激發涉農信貸服務內在活力。推動縣域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不斷提高涉農小微企業、農戶貸款以及擔保業務占比。(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監局、省金融辦負責)
2.推動涉農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加大企業上市掛牌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力度,做好涉農重點企業上市掛牌培育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在主板、創業板以及境外資本市場上市。積極引導高成長性、創新型農業企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支持涉農中小企業優先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進行掛牌交易、托管發布和綜合展示。(山東證監局、省金融辦負責)
3.擴大多元化債券融資規模。推動涉農企業與多元化債券市場對接,通過發行債券進行融資。優先支持涉農中小企業納入"區域集優債券"和集合債(票據)發行企業名單。支持涉農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鼓勵經營穩健、現金流穩定的涉農企業,以水域灘涂養殖權、承包土地收益權等作為基礎資產開展資產證券化。支持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二級資本工具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證監局、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負責)
二、健全金融服務"三農"體系
4.優化縣域金融機構布局。支持大中型商業銀行加快縣域空白網點布局,盡快實現縣域全覆蓋,并將服務網絡向鄉鎮延伸。支持股份制銀行加快向縣域延伸服務網點,爭取2015年實現金融創新試點縣和經濟百強縣率先全覆蓋。引導城市商業銀行增加鄉鎮服務網點數量,爭取2015年實現省級示范鎮全覆蓋。鼓勵省內外有實力的商業銀行在農業大縣、小微企業集中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爭取2015年實現縣域全覆蓋。鼓勵現有村鎮銀行加快在鎮域設立分支機構。優先支持設立立足縣域、服務"三農"發展的小額貸款公司。鼓勵組建政府出資為主、重點開展涉農擔保業務的縣域融資性擔保機構。(山東銀監局、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負責)
5.完善農村基礎金融設施。實施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加大ATM機、POS機等自助機具布設力度,加強農村地區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應用和支付清算系統建設,推廣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支付工具,力爭2014年年末實現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或手機支付業務行政村全覆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監局、省金融辦、省財政廳負責)
6.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健全現代農業經濟主體信息征集機制,以縣(市)為單位建立農村征信數據庫。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與創建活動,培育農村信用文化,營造良好農村信用環境。開展基于農村征信數據庫的信用評價,實現信用評價結果與信貸服務的有機銜接,擴大農村信貸覆蓋面。(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負責)
三、強化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方式創新
7.推進涉農抵質押擔保方式創新。研究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規范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擴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海域無居民海島和水域灘涂使用權等抵質押貸款業務規模,推廣以蔬菜花卉大棚所有權、大中型農機具、農產品訂單以及農業知識產權等為標的物的新型抵質押擔保方式。拓寬涉農保險保單質押范圍,嘗試把具有現金價值的投資保險和分紅保險保單、出口企業應收賬款保單納入可質押保單范圍,加大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探索開展農產品存貨質押、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等創新業務。(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山東保監局、省工商局、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