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機關單位司機濫用公車被警告
商報東營消息(記者李人杰)昨天,東營市紀委再次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兩名政府機關單位的司機因濫用公車被查處。東營市紀委在通報中稱,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和市委實施意見出臺以來,領導干部作風明顯轉變,但仍有個別黨員干部置若罔聞,頂風違紀,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通報的兩起問題之一是利津縣史志辦司機李智勇駕駛公車辦私事的問題。據了解,2014年3月12日中午,利津縣史志辦司機李智勇私自駕駛公務用車魯E46889到利津街道東街村李某某家辦理私事。利津縣紀委給予李智勇黨內警告處分,并對其服務領導利津縣史志辦主任李俊三進行約談。
另一起濫用公車問題是河口區政協辦公室司機張海沿駕駛公車購買食品的問題。2014年3月12日17:30左右,河口區政協辦公室司機張海沿駕駛公務用車魯EX8169到河口區某鮮奶吧購買食品。河口區紀委給予張海沿黨內警告處分。市紀委對其所服務領導河口區政協副主席宋衛忠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