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省財政提高了東、中、西部農(nóng)村低保資金補貼標準,由2012年的40元、64元、82元,分別提高到44元、72元、94元(青島除外)。
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財政補貼當初還承擔著縮小東西部困難群體收入差距的功能,提高中西部群體收入水平。“這一補助每年都在東、中、西部地區(qū)按照2:4:6的比例進行提高。”這位負責人表示。
據(jù)了解,2007年我省東、中、西部低保標準分別為8元、12元、16元,經(jīng)過6年這一比例逐步提高,2013年底,我省東西部農(nóng)村低保金差距已經(jīng)從8元擴大至50元,幾乎每年都拉大一倍,這種調(diào)控如今演變成為一種分配不公。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從2014年起,低保資金分配將首次向東部傾斜,結束多年來重中、西部而東部偏少的局面。“究竟調(diào)整多大比例,還需要通過省政府會議最終確定。”這位負責人表示。
本報記者 張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