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濟南市教育局發布2014年寒假及春節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強調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準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寒假將至,濟南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對寒假期間學校及學生的安全管理做出細致規定。其中,要求各校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準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據市教育局裝備與校園安全處工作人員表示,這一規定來源于交通安全法規,并不是教育部門的獨創,學校對學生負有安全教育責任,同時,家長也應對孩子起到監護職責。(記者潘奕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