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限額為何屢遭“拆招”
要住院先簽“自費協議”;出院后過段時間再住院;找有醫保余額的醫院讓醫生“走穴”做手術……為避免超出限額,不少大醫院想出了許多“拒收”病人的招數。“醫保”為何陷入如此尷尬的境地?
尷尬>> 報銷超限額,醫院得自己掏錢
“醫保部門給醫院限額,醫院只能將限額分下去。”濟南一家醫院的醫保辦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因為現在醫保對醫院實行了“額度和人數雙限制”。
前述負責人介紹,每年醫保經辦機構會和定點醫院簽訂管理合同,其中最重要的條款就是費用支付問題。“比如,對一個病人的限額是6000元,對醫療機構的醫保病人數限制是2000人,兩者相乘就基本是對醫院的整個限額了。”但具體到不同的醫療機構,額度限制和人數限制各不相同,病人額度一般是按照醫院級別,而人數限制是按照醫院上一年度醫保病人數,再按照一定比例增加,“比如5%或10%”。
“這就逼著醫院把‘人頭’指標和額度指標分到各個科室,而科室再把指標分給醫生,醫生自己再分到每個月,他一個月能接幾個醫保病人,也就限定死了。”該負責人說,如果科室自己放開口子超額接醫保病人,醫院就會扣各個科室的錢,而科室再扣醫生的錢。“在這種情況下,醫生不得已自己發明了‘自費協議’的招數,有的有關系的或關系好的,可能還會給幫著出點別的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