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魏銘言)國家衛生計生委依法受理了律師吳有水關于社會撫養費的行政復議申請,并于昨日公布了相關行政復議審理結果。其官網通告,要求遼寧、安徽、江西、山東、海南、重慶、甘肅7省人口計生委限期向公民吳有水公開該省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信息。
這是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主管部門對社會撫養費是否應該公開、應該如何公開等問題,首次作出具體的明確表態。
10月下旬,案件審理過程中,該委相關工作人員還赴杭州與吳有水溝通。
昨天,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布相關行政復議審理結果:目前,已完成對14個省份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并將于近期陸續審結其余行政復議案件。在已經審結的14個案件中,山西、內蒙古、黑龍江、貴州、西藏、陜西、寧夏等7個省份,因超出法定期限作出答復,已依法作出確認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行政復議決定;遼寧、安徽、江西、山東、海南、重慶、甘肅等7個省份,因未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依法作出責令限期答復的行政復議決定。
追訪
律師:異省同期征繳差千倍
昨晚,律師吳有水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衛計委依法要求各省人口計生委公開社會撫養費信息的態度值得肯定。
7月11日,吳有水向全國31個省份的人口計生委、財政廳(局)分別發函,申請各自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征收和使用情況的信息公開。而后僅12省份向其公開。8月12日,吳有水以天津、河北等19省份人口計生委逾期未作出相關政府信息公開答復為由,向國家衛計委提出19份行政復議申請。
吳有水表示,他仍在等待未公開省份的答復,否則將繼續追問。
吳有水還認為,除督促各省人口計生委依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的收支信息,衛計委還應要求上述部門對“社會撫養費”的準確主動公開。他認為,有些省份公開的社會撫養費征繳數額并不準確,不同省份之間,同期征繳的社會撫養費差別絕大,最大差距甚至近千倍。
回應
衛計委:監管信息另行溝通
9月18日,衛計委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表示,將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制度,指導各地主動公開社會撫養費信息,切實做好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昨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衛計委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工作,本次依法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有效監督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履行法定職責,充分體現了衛計委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出發點和立足點。
對吳有水提出的,國家應盡快明確社會撫養費征收、使用標準,完善監管等要求,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行政復議是一事一議。關于社會撫養費的征繳、使用和監管,國家衛生計生委一直在努力推動完善,相關信息不可能集中在此次行政復議審理結果中發布,將另行及時與社會各界溝通。
鏈接
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又被稱為“超生罰款”。
自1980年,中國開始執行“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的計劃生育政策;政策外的生育,被計生部門視為違規或違法超生。2002年8月2日,國務院公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明確“社會撫養費”是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具體征收對象的條件則由各省區市規定。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規定,社會撫養費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縣級計生部門可委托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現實操作中,許多地方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工作一般委托鄉鎮計生辦。
作者:魏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