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9月23日訊 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獲悉,綜合分析今年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重點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我省再次較大幅度提高各市失業保險金標準。
調整后,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共分三檔,分別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比原標準平均增加100元,總體增幅達15%。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3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濟南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青島市所轄區域,淄博市所轄區域,東營市所轄區域:830元。
煙臺市所轄區域,濰坊市所轄區域,威海市所轄區域,濟南市長清區、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棗莊市所轄區域,濟寧市市中區、任城區、曲阜市、兗州市、鄒城市、微山縣,泰安市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轄區域,萊蕪市所轄區域,臨沂市所轄區域:780元。
濟寧市魚臺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泗水縣、梁山縣,泰安市岱岳區、寧陽縣、東平縣,德州市所轄區域,聊城市所轄區域,濱州市所轄區域,菏澤市所轄區域: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