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6月30日訊(記者 陳之煥 通訊員 周建友) 7月1日起,青島市將實施新的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4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4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30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420元,新標準將惠及13余萬城鄉低保人群。
自今年7月1日起,青島市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具體標準為:青島市城市低保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4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40元,增長12.5%;農村低保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年30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420元,增長14%;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7200元,增長33.3%;分散供養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年3120元提高到3600元,增長15.4%。即墨、平度、萊西、膠州四市城市低保標準及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開發區、高新區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及分類救助標準參照市標準,目前已全部出臺提標文件,全市從7月1日起統一執行新的城鄉低保標準。
城鄉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城市低保中社會孤老專項生活補助、城鄉獨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養家庭生活補助等分類救助標準也同步進行調整。其中,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開發區、高新區城市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準為: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31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240元,三、四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60元;城市低保中社會孤老專項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40元;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開發區、高新區城市獨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養家庭生活補助標準為:每戶每月180元。四市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養家庭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每戶每年1140元(95元/戶/月)。
據悉,這是青島市繼去年7月剛剛大幅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后,再次大幅度提標。此次提標,是青島市建制以來城市低保標準第12次、農村低保標準第7次、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第5次調整,是歷年來增幅最大的一次。調整標準后,城鄉低保標準差距由之前的2.3倍縮小到1.9倍,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在全省繼續保持最高,并達到計劃單列市城鄉低保標準中等水平。
6萬余戶農村低保家庭將享冬季取暖補助
本報6月30日訊(記者 陳之煥 通訊員 周建友) 7月1日起,青島市建立農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補助制度,每戶農村低保家庭將獲得400元的冬季取暖補貼,這是青島第一次建立農村冬季取暖補助制度。
青島市城市冬季取暖補助政策于2004年建立,救助對象是原市內四區城市低保家庭和患大病重病的低收入家庭。目前,城市困難居民冬季取暖補助標準為每戶800元。農村低保家庭尚未建立冬季取暖補助制度。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發展,縮小城鄉差距、構建農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補助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7月1日起,青島市每戶農村低保家庭將獲得400元的冬季取暖補貼。
建立農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補助制度,將惠及約6萬余戶農村低保家庭,有利于逐步縮小城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