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2日訊(記者 秦昕)2日,記者從濰坊市建設局獲悉,為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濰坊市政府最近下發了文件,調整市區住房保障低收入標準線,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0元。
根據相關材料,記者獲悉,為進一步擴大了住房保障覆蓋面,使更多低收入群眾受益,現將濰坊市區住房保障低收入線標準調整為2012年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由2012年的19100元調整為22000元。
據此政策,記者獲悉,市區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或廉租住房保障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0元;無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員至少一人為城市規劃區內常駐戶口、且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上述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申報登記,并提供下列材料:
家庭成員上年度收入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出具;住房情況證明,有私有住房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無私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無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出具證明;家庭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與申請有關的其它證明。
記者了解到,按照文件規定,每個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只能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