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26日訊(記者 楊玉龍 通訊員 張振東) 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是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的伏季休漁期,其中刺網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25日,記者從濱州市海洋伏季休漁管理暨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獲悉,濱州將確保所有休漁漁船一律按時進港停泊休漁,做到“船進港、網封存、人上岸”。
休漁期間,所有應休漁漁船6月1日12時前必須回其船籍港停靠,由濱州各縣區漁政漁港監督部門做好應休漁漁船停港監督檢查工作。漁船持證人要認真填寫《2013年伏休漁船停港確認書》并簽字,伏休責任人簽字確認。沿海縣(區)應繪制《漁港伏季休漁漁船泊位示意圖》,標示漁船位置,與休漁漁船名單一并在停泊港口張貼公布,便于群眾監督。嚴禁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漁業執法機構擅自批準外省、市漁船在我市停港休漁。對海上查獲的涉嫌違規漁船,必須嚴格執行“海查陸處”有關規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一級漁港、岔尖、水溝)集中扣押,不得在海上處罰后放行。
濱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杜建民介紹,濱州除沾化一級漁港順河碼頭能容納部分大馬力漁船外,其它停泊點都是分散的能停泊少量小型漁船的河溝、河汊(據統計轄區內共有45處),致使濱州一半以上的漁船(特別是大馬力漁船)長期在轄區之外生產、停靠,有的漁民已在外地定居。并且,濱州只有五處漁港和停泊點安裝了射頻識別基站(沾化一級漁港、海防、大口河、水溝、岔尖),能有效監控的漁船數量少。還有部分“三無”船還沒有納入管理,存在安全隱患。休漁期的管理難度很大,但一定要管理好,實現管理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