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東升
本報見習記者王春
干股分紅、合作投資、委托理財、關聯交易……新型賄賂形態不斷增加,犯罪手段更加隱蔽,為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盤點近3年立案查處的職務犯罪案件,一個鮮明的特點就是大案頻發!闭憬∪嗣駲z察院副檢察長劉建國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介紹,2009年至2012年,全省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類犯罪案件3213件3936人,瀆職侵權類犯罪案件758件1020人,查辦貪污賄賂犯罪大案2720件,大案比例84.7%;查辦瀆職侵權重特大案件341件,同比上升42.1%。
涉案金額逐漸遞增
錢多、房多、情婦多,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人稱“許三多”,從1995年至2009年間,多次收受、索取賄賂,共計1.452億元,犯罪次數之多,案件數額之大,前所未有。
杭州市原政協副主席吳正虎、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黃萌……近3年間,像許邁永一樣因貪賄落馬的領導干部不勝枚舉。
記者了解到,浙江檢察機關3年間共查辦科局級以上干部1368人,其中縣處級干部494人,廳級干部16人。而擔任實職領導職位的則是531人,占比38.8%。
除了領導干部犯罪突出外,職務犯罪涉案金額多,并呈增多趨勢。
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應國權利用職權,伙同他人共同貪污、挪用、私分國有資產4億多元,其中9人涉案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浙江漓鐵集團有限公司出納高泳利用職務之便,采取現金未入賬等手段,多次單獨或伙同他人挪用本單位公款共計3.07億元用于個人營利。
新賄賂手段更隱蔽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職務犯罪手段更加隱蔽,犯罪人員作案時通常精心策劃,采用大量反偵查手段。
“一些行業、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或部門內部成員共謀作案,給以權謀私的犯罪披上既得利益的外衣,增加了案件查辦難度。”浙江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李漢水表示,3年間,浙江省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各類新型職務犯罪案件103件124人。
2007年4月,金華市消防支隊原副支隊長陳建飛向義烏某建設公司負責人吳某提出借貸,按月利率10%收取利息,承諾在工程消防驗收上給予關照。2008年1月,陳建飛以妻子的名義按照5%的月利率借貸給金華某公司老板楊某,又以他外甥女的名義按照8%的月利率借貸。就這樣,陳建飛以高息放貸形式收受請托人公司賄賂870萬元。
一些地方還出現通過中介組織進行集資行賄和集體行賄等新問題,如蒼南縣院在“兩違”(違法占地、違章建房)整治過程中,查處8名建房戶集資160萬元行賄案;湖州市查處港航檢查站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充當“黃牛”定期收取船戶保護費,而后給港航檢查站工作人員定期行賄的“潛規則”案件。
行業系統窩串案多
查辦一個帶出一串,挖出一案帶出一窩。近年來,浙江行業系統性職務犯罪窩案串案多發。
2008年,浙江立案查辦安監系統案件37人,涉及省、市、縣3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其中局長8人、副局長6人。
2011年,浙江在查辦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原局長張平平賄賂案后,在全省開展了交通運輸系統專項懲治工作,共查辦該領域案件72人,涉案總金額2400余萬元,案件涉及杭州、湖州、臺州、金華、紹興、溫州等地。
在原有“抓系統、系統抓”的成功辦案方法上,浙江檢察機關又提出“抓領域、領域抓”的辦案方法,提高了查處串案能力。
2011年,杭州市院查辦教育系統窩串案16件21人,醫療系統窩串案10件15人;湖州市院查辦港航系統窩串案25件25人,水利系統窩串案10件10人等。
2012年,浙江省檢察院開展查辦廣電系統貪污賄賂犯罪和違法違紀專項行動,共查辦廣電系統案件104件108人。
此外,一些相對冷門的領域如氣象、文物管理、宗教事務管理等系統職務犯罪也時有發生,如溫州在市縣兩級氣象系統防雷檢測盒防雷工程環節查處職務犯罪7件9人。
嚴查民生職務犯罪
浙江檢察機關堅持把維護好人民權益作為查辦案件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突出查處發生在征地拆遷、社會保障、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等領域的職務犯罪,3年間共立案查處248件298人。
針對近年來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地溝油、瘦肉精、病死豬等食品安全問題,浙江嚴查事件背后行政不作為、監管缺失等瀆職犯罪問題,共查處此類案件29件33人,改善了食品安全領域執法環境。
諸暨市院查辦的東和鄉黨委書記、副書記等8人貪污受賄窩串案中,這些人采用騙取高效生態農業扶持資金、香榧苗圃補助資金等方式,侵害榧農權益,犯罪金額高達400余萬元。
“只有研究職務犯罪特點、把握規律,才能提高打擊犯罪準確率!眲⒔▏f,全省檢察機關依托24個警示教育基地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圍繞經濟建設大局著力開展專項預防工作,如落實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從源頭上開展職務違法違紀預防工作。
本報杭州6月3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