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王清娟、馬龍生母子倆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批準逮捕。被殺者不是別人,正是王清娟丈夫、馬龍生的親生父親馬勝林。這背后究竟有著什么樣的隱情……
20多年前,王清娟雖然出生農村,但年輕漂亮,父母和親友給她介紹了很多對象,她都看不上。馬勝林和她鄰村,膽大、好斗,打起架來不要命。雖然村里人都說他不務正業,但在年輕的王清娟看來,馬勝林縱然有十萬個不好,但就是對她好。在兩人戀愛的那會兒,馬勝林果敢無畏地追求她,千方百計地保護她,可以說,是死心塌地地愛著她。于是,王清娟決然不顧家中父母親朋的反對、阻撓、威脅,沒有經過任何婚嫁儀式,就跑到了馬勝林家,跟他過起了日子。
然而王清娟沒想到的是,過了沒多久,馬勝林原形畢露。王清娟懷孕了,可絲毫享受不到丈夫的關懷和體貼,而是遭受一輪又一輪的謾罵毆打。王清娟提出離婚,馬勝林便威脅說,要是敢離開我,我就拎桶柴油,把你娘家全家都燒死。
王清娟曾告訴檢察官,當時她想“家丑不可外揚”、“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再說也是當初自己做的選擇,說出去更讓人笑話。沒辦法,王清娟只能有苦往肚里咽。第一個孩子生下來后,因為是女兒,馬勝林更是一臉地不高興,在月子里還讓妻子出去做農活。兩年后,王清娟又生下兒子馬龍生,可兒子的出生并沒改變她的生活處境。王清娟告訴檢察官說,有好幾次,自己都被丈夫打得有了尋死的念頭,但為了兩個小孩,她還是強忍了下來。
兒子下手母親幫忙勒死醉酒父親
時光荏苒,孩子長大了,女兒出去打工,兒子也讀了大學,不久將畢業。2010年臘月廿二這天,兒子放假在家,馬勝林和妻子在自家的池塘里逮了一天魚,晚上到岳父母家喝了半斤酒,回來又喝了近一瓶,接著就和往常一樣耍酒瘋,先用筑鉤(農村鐵器農具)將兒子的頭打破,又找借口毆打王清娟。
兒子馬龍生實在看不下去了。他向檢察官回憶說,母親在父親的毒打下生活了20多年,一只眼睛也被父親踢瞎了,整天渾身青紫,姐姐也因受不了爸爸的毒打,曾割腕自殺,好在發現及時,被搶救了過來,但14歲那年就不得不出去打工,常年不敢回家。自己更是在這種無故謾罵和毆打的環境中成長,心中集聚著仇恨,從不敢往外說。滿腹怨恨的馬龍生看到父親又對母親下了狠手,頓時血直往腦門子涌,沖上前去把醉醺醺的父親推得趴倒在地。馬勝林大吼:你小子敢打我,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這句話更刺激了馬龍生,他相信父親說到做到,此時地上的一根電線映入眼簾,他飛快地拿了起來,在父親脖子上繞了一圈,死命勒住。
王清娟害怕出人命,讓兒子趕緊松開。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這句話一直回響在兒子耳邊。于是,馬龍生叫母親上前幫一把。王清娟一邊哭,一邊接過兒子的電線。就這樣,他們一個向左,一個向右,電線勒得越來越緊,醉酒的馬勝林很快斷氣。正值午夜,天格外冷,母子倆不敢自首,在自家屋旁的小木棚里挖了一個深坑,把馬勝林埋了。
母子倆被批捕后居民們為其叫屈
過了幾個月,感到家里出奇地平靜,再也沒發生家庭暴力,馬龍生的奶奶、姐姐有些疑惑,都曾問王清娟,他爸到哪兒去了。母子倆都說,他外出打工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今年5月,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很快將事情查個水落石出。當公安機關將馬勝林的尸體從他家的小木棚里挖掘出來時,馬龍生的奶奶看著高度腐化、面目全非的骸骨,也很無奈地說:你這是自作自受啊!我的門牙被你打掉了,你爸也被你打得跪地求饒,早早地氣死了,你在那邊不要再打你爸了……
隨著警察的突然出現,王清娟母子倆兩年多的平靜生活被打破。歸案后的母子倆如實交代了殺死馬勝林的罪行,但并不感到一絲的后悔。民警和檢察官在當地走訪時,居民們也紛紛反映,馬勝林生前也屢屢欺負鄉鄰,動輒拳腳相向,并為這對母子叫屈。目前,王清娟母子倆已被依法批捕,近期將被移送起訴。
如何杜絕類似的悲劇
檢察官建議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該案檢察官說,這是一起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長期以來,家庭暴力被當成家庭矛盾,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全國婦聯曾有調查,該系統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訴量,每年都有4至5萬件,遭受配偶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1/4。
“盡管我國的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都涉及了反家庭暴力內容,但在立法層面依然存在不足,國家公權力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護具有明顯的滯后性,通常只是在家庭暴力上升為刑事案件時才可以介入。”檢察官說,這導致了受害者難以及時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盡快制定一部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并在司法程序上采取一些便利救濟措施,顯得尤為急迫和必要。(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多說 1句
法律出臺前,也應該有“減壓口”
因為家庭暴力,一個家庭如今支離破碎,讓人不勝唏噓。正如檢察官建議的那樣,只有制定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家暴。但,法律出臺之前呢?如何才能讓家庭成員在崩潰之前找到一條救濟途徑?
從現階段看,基層組織應當擔負起這個責任。家庭暴力在城市和農村都有,農村的比例還要更高些,因此,基層派出所、社區、村委會等應該安排專職的工作人員,設置專門的求助電話處理關于家庭暴力的投訴。同時,基層組織還應該“主動出擊”,深入轄區居民家中摸底,一方面及時化解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一方面加大反家庭暴力的法制宣傳。當然,對遭受家暴的家庭成員而言,也應該充分意識到如果一味忍讓,換來的可能是更加變本加厲的肆虐。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暴是這個細胞里的惡瘤。我們希望,在專門的法律出臺前,基層組織能再主動些,再積極些,在一幕幕的家庭悲劇發生之前,及時去“減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