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信息顯示,濟南馬頭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規定開展自行監測遭到行政處罰。

  據文號濟環罰字[2022]J001號行政處罰,濟南馬頭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之規定,依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通用處罰裁量表),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7.0625萬元。

  資料顯示,濟南馬頭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2.15,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馬頭山村南希望路1號,法定代表人為王汝亮。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清運)等。(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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