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煙)應急罰〔2022〕32號顯示,山東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礦因以下原因被行政處罰:

  1。未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中缺少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3。未按照《山東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報告和監控制度;

  4。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醫用箱、礦燈、隔絕式正壓氧呼吸機實際配備數量少于《山東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中應急物資裝備清單中的數量);

  5。井下盲豎井罐籠提升系統井架過卷段內未設置罐籠防墜裝置。

  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等一系列規定,煙臺市應急管理局于2022年4月1日予以處罰,按照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的原則,決定給予該單位警告,并處罰人民幣49000元。

  資料顯示,該公司在去年還因以下行為被萊州市應急管理局罰款2.8萬元:

  ①視頻監控系統的使用不符合行業標準《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監測監控系統建設規范》;

  ②未將外包工程施工單位完全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統一管理。

  企查查顯示,山東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1.31,注冊地位于濟南市歷城區經十路2503號,法定代表人為李國紅。經營范圍包括批準許可范圍內的黃金開采、選冶(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黃金礦山專用設備、建筑裝飾材料(不含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產品)的生產、銷售。

  (來源:態度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