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供暖季,總有那么一些事兒讓人糟心。
最近,家住淄博市張店區宏程譽園10號樓的李女士(化名)就遇到了這樣的“糟心事”。
記者從李女士處了解到,她去年在宏程譽園10號樓購入一套住宅。購買時,銷售人員承諾住房內的水、電、燃氣、取暖、物業等費用均采取民用標準收費。沒承想,才剛搬進去居住一年時間,今年就變卦按商用住宅標準繳費了。
對于這個事兒,李女士告訴記者,當初售房宣傳單頁上也明確表示水、電、燃氣、取暖、物業等費用均采取民用標準收費,并且去年供暖費用也是按民用標準收取。“為何今年要求我們9號樓與10號樓的居民按照商用住宅標準繳費”?她認為開發商淄博宏程置業存在虛假宣傳、欺詐業主的行為。

此外,更讓李女士疑惑的是,住宅內的水、電、燃氣、物業等費用一直都是按照民用標準收取,唯獨供暖費用需要按照商用標準執行。
網上公開信息顯示,宏程譽園由淄博宏程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位于聯通路宏程國際廣場,毗鄰祥瑞花園,小區物業為山東宏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宏程國際廣場涵蓋住宅、公寓、寫字樓等多種物業形態,周邊配套設施完善。
今年淄博市中心城區(含張店區、高新區)收取取暖費用標準為:居民供暖價格執行套內建筑面積22元∕㎡。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社區居(村)委會等(不包括對外出租及商業經營用房)供暖價格按建筑面積20.5元/㎡收取。非居民采暖(包括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等對外出租及商業經營用房)供暖價格按建筑面積36元/㎡收取。居民家庭安裝小型換熱設備,按照每個換熱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費。
按上述標準計算中,宏程譽園9號樓、10號樓屬于“商用用地/公寓”,需按照36元/㎡收取供暖費,居住在此的住戶需要多繳納14元/㎡費用。
對此,李女士認為,當初在購房時受到了開發商的欺騙,將與其他業主一起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
后事結果如何,記者將持續關注。
(來源綜合: 中華網山東頻道,觀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