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風腐一體典型問題
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原副局級領導干部張金龍違規收受消費卡和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等問題。
張金龍在擔任高新區黨工委委員、政法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和市城鄉交通運輸局副局級領導干部期間,于2013年春節至2021年春節,違規收受崔某等13人所送消費卡和禮金共計9.2萬元。2018年5月至2021年1月,張金龍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用車輛,長期歸個人使用。2012年1月至2020年10月,張金龍及其妻子先后20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盧某等4人邀請,到加拿大、海南等地旅游,費用由盧某等4人支付。張金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張金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商河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縣政府黨組原副書記孟慶華違規收受消費卡、禮金等問題。
孟慶華在擔任商河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副書記,商河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商河縣政府黨組副書記等職務期間,于2013年春節至2020年中秋節,多次違規收受馬某等10人所送消費卡和禮金共計42.75萬元。孟慶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5月,孟慶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1年10月,孟慶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濟南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明生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等問題。
2013年至2021年6月,張明生在擔任濟南黃河路橋工程公司、濟南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期間,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茅臺酒;收受消費卡和禮金共計2.89萬元。張明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張明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山東省濟寧人民警察訓練基地原黨委書記、主任張旭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濟寧市委批準,濟寧市紀委監委對山東省濟寧人民警察訓練基地原黨委書記、主任張旭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旭東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兼職取酬;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插手工程項目,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費用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與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密切關系,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旭東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寧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并報濟寧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旭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魏然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