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濟南市出臺了《濟南市公園服務管理規范(試行)》。《規范》規定,禁止任何與公園公益屬性及服務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為;禁止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以及健身、美容、住宿、接待等場所;禁止將公園內以參觀游覽為主要功能的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筑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 目前,公園景區內餐飲等場所現狀如何,是否應該存在,存在后又應有著怎樣的消費標準?記者進行了采訪調查。

俯瞰泉城公園
3個公園均有餐飲場所 不少餐廳設最低消費現場探訪
11日晚,泉城公園東門已停靠了不少私家車。正對東門的位置分別有一家火鍋店和一家日料店營業。其中,開在負一層名為“魚真”鮮魚料理的餐廳門口,標有268元、368元、468元3個價位的自助餐。每位468元的自助菜單中,一片金槍魚大腹標價98元。
“不用擔心菜式太多吃不了,其實每道菜分量并不大。”餐廳工作人員介紹。今年3月,這家餐廳在濟南開業。“我們人均最低也在268元左右,如果來的人多,辦會員卡更劃算。我們的會員卡最低是3000元,可以直接打88折。”該工作人員還推薦,顧客常點的一種酒,小瓶也需要550元。
此外,泉城公園里還有其他餐廳、舞蹈室、酒莊等,還有被譽為“網紅茶社”的自在逸舍。據自在逸舍的工作人員介紹,下午茶需要選購套餐,而樓上的包間則有最低消費。“包間按人數,兩人兩小時是300元到400元的房間。但會員的話現在儲值5000元贈送5000元,還能贈送會議室。單個會議室,不打折在2000元左右。”
大明湖公園內有明湖樓、小城故事等多家魯菜館。其中,明湖樓工作人員介紹,按照人頭標準訂餐分為298元、398元和598元/位。相比之下,百花公園內僅有一家餐館,消費標準每人最低為128元,高的也需近500元。
親民公園不應出現高消費 應設立平價餐飲店滿足游客需要市民觀點
新時報記者探訪多個公園景區,并未發現有私人性質的餐館和會所,但對于現存的餐館等必要性及收費合理性上,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
在市民李先生看來,“很多公園景區現在都免門票或降低門票價格,讓公園顯得更加親民,但如果設置高消費的餐館,感覺會讓公共資源變成商家賺錢的工具以及小部分人群高消費的場所。”也有市民認為,在公園景區里可以適當設立一些平價的餐飲店滿足游客的需要。
新時報記者在瀏覽團購軟件時發現,對于這些建立在公園里的餐廳,網友大都是抱著“吃環境”的想法去體驗,有人夸贊環境宜人,也有人在味道及服務上提出異議。“吃了一頓飯,我記住了兩個價格。一只烤鴨398元,一扎橙汁118元。”針對明湖樓的菜價,有網友在留言區給大明湖北門的明湖樓打出了兩星評價。
而同在大明湖景區內的酒店尚泉歷舍也有網友吐槽。新時報記者在探訪時發現,該酒店“湖景房”售價為1480元/晚,但有網友對此點評為“擁擠、潮濕、設施一般”。部門說法 不合規餐飲多是歷史遺留問題 整改后將主要面對大眾
對于大明湖景區內現存的餐飲及住宿現狀,該景區一相關負責人表示,景區內餐飲等均是通過業態規劃后以招投標形式引入,用于方便游客和市民游玩期間就餐所需,相關收入也反哺于景區維護,并不存在“服務少數人”的情況。接下來,他們會在相應區域規劃增加價格親民的快餐等。
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泉城公園、百花公園內的餐廳不符合目前相關規定。“目前的情況主要是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我們接下來會逐步取消在園區內主要對外服務的餐廳等場所,但這項工作需要有一個過程。”他解釋,現有餐飲等場所租期不一,有的到期后將不再續簽,租期較長的會擇機與其溝通勸退。“最近,我們已經將泉城公園東門一家餐廳遷走,同時拆除了餐廳加建的部分,恢復公園原有環境。”
“為游客服務的餐廳是園區內不可少的,我們綜合考慮減少噪音、油煙等問題,業態調整后改為面向大眾普通消費的餐飲,定價方面不會很高,主要以簡餐為主。”該負責人表示,整改后的餐飲場所將主要面向園內游客經營,而并非主要對外界經營。目前,已經有公園開始通過實行禁止進入車輛的方式,減少外界的食客。
而對于大明湖景區的餐廳等場所,他介紹,目前大明湖景區由文旅部門代管,接下來待相關規劃出臺后,他們也會與文旅相關部門溝通共同宣傳貫徹。
[業內人士]
公園內經營需投入高成本
“首先,公園等景區內的酒店和餐廳售價大多會高于外面。”一名有著多年酒店經營經驗的業內人士介紹,公園內消費高已是不爭的事實。“因為地理位置優越,房租、裝修也需要投入較多經費,所以有些菜品價格會相對較高,但位置的優越性帶來的龐大客流量,依舊能讓店鋪經營得比較順利。”
他表示,在公園內消費的群體也較為特殊。“一部分是游客,不少游客出門玩大都不會因為在乎花銷過多選擇低端的消費,而會選擇到那些較為高檔有特色的餐飲店。另一部分消費者則是生活質量比較高的休閑型市民,他們的經濟收入往往不低,親朋好友聚會也會選擇較好的環境和就餐品質。”
對此,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也表示,開設在景區內的餐廳、酒店等,定位應做到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公園作為公共園區,大部分產品是面向普通人的,應做到物美價廉。”
早在2013年,國家相關部門就發布過關于加強公園建設管理的意見相關通知,要確保公園姓“公”,嚴禁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彼時,濟南園林部門就已開始對下屬公園內的餐館進行了摸底調查,但并無一般意義上的私人會所。
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