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菏澤市“10.9”交通事故調查組召開情況通報會,通報交通事故調查處置進展情況。交通事故傷亡人員家屬代表、調查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媒體記者等有關方面參加。

  事故死者名單公布 肇事者已被刑拘

  通報會上,首先對“10.9”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深表痛心,向逝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傷亡人員家屬表示誠摯慰問。然后調查組通報了交通事故基本情況:10月9日18時29分許,石某秀(男,52歲)駕駛公交車沿雙河路自西向東行駛至雙河路與牡丹路路口東側,先后與四輛電動自行車相撞,導致馬某暉(女,46歲)、朱某冉(女,11歲)、朱某悅(女,6歲)3人死亡,李某霞(女,40歲)、何某(男,43歲)、龐某娜(女,24歲,已出院)3人受傷。目前,公交車司機石某秀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偵查,現已被刑事拘留。交警部門已委托鑒定機構對肇事車輛進行技術性能檢驗鑒定,將根據鑒定結論和調查取證情況對該事故認定責任,依法追究肇事嫌疑人的法律責任。

  死亡人數通報出現遺漏 將對相關責任人追責

  10月9日事故發生當天,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區交警大隊發布通報稱,事故致二人死亡、三人輕傷。隨后,網上有疑似受害人家屬通過社交媒體發布一則聲明,稱自己母親在事故中喪生,死亡人數與通報人數不一致。隨后,菏澤當地成立調查組進行了全面核查。10月10日,菏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再次發布通報,稱: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三人輕傷。

  調查組表示,關于實際死亡人數與牡丹區交警大隊10月9日通報不一致的情況,經查,事故發生時正值下班晚高峰、陰雨天氣、路況復雜,現場有交警、消防及3家醫院5批次救護車輛參與搶救傷亡人員。期間,市中醫院醫護人員將馬某暉抬上救護車之后,發現情況危急,當即決定就近到菏澤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雖經救治但未能挽救其生命。由于先后到達現場的救援單位溝通協調不暢,當時未能準確認定人員傷亡數量情況。后續事故調查處理人員到參與救援3家醫院調查傷亡情況時,沒有詳細調查救助細節,工作不深不細,導致統計死亡人數時將馬某暉漏統,造成10月9日發布的信息與事實不符。對此,市紀委監委已責成市公安局黨委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此前報道:核實受害人家屬反饋后 菏澤將“10.9”事故死亡人數調高至3人

  日前,菏澤市委市政府成立調查組,對“10.9”交通事故展開調查,通報情況如下:

  “10.9”交通事故發生后,針對受害人親屬反映的有關情況,菏澤市委、市政府及時成立由紀委監委、公安、衛健、應急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同時邀請媒體全程監督。經核實,目前該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三人輕傷。市委、市政府調查組將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此前,在10月9日事故發生當天,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區交警大隊發布通報稱,事故致二人死亡、三人輕傷。隨后,網上有疑似受害人家屬通過社交媒體發布一則聲明,稱自己母親在事故中喪生,死亡人數與通報人數不一致。

  (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