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酒駕等四項違法行為,浙江男子駕照一次性被扣38分并注銷

  葉某某今年24歲,江西人。今年三月份才考取的駕駛證,現在還處于實習期。

  酒后駕車、準駕不符、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因多項交通違法行為,浙江縉云縣的葉某某日前被一次性處以駕駛證記38分并注銷、罰款1450元。

  日前,縉云縣交警在設卡整治酒后駕車時,葉某某駕二輪摩托車駛入卡點,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達2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介紹,葉某某24歲,是縉云人,今年3月剛考取“B”類駕駛證,而駕駛摩托車需要“D”、“E”類駕駛證,他的行為又屬于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此外,被查時他還存在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據交代,當天中午他喝完半瓶勁酒后睡了一會,醒來感覺意識較清晰,以為酒氣散了便駕車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