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由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淄博市房產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繼明(正縣級)受賄一案在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楊繼明利用擔任淄博市規劃局副局長、淄博市房產管理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多家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129萬余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楊繼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楊繼明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淄博市監察委員會、張店區監察委員會、被告人親屬等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新銳大眾 記者 張依盟 通訊員 魯檢宣)